5月16日,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召开,200名“全国自强模范”、200个“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和60名“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获得表彰。
时光的车轮从未停歇,残疾人自强和助残的事迹层出不穷。此次受到表彰的全国自强模范,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诠释了什么是真正的自强不息。他们虽身有残疾,但志向坚定,没有被命运的重压所击垮,而是在各自的领域里顽强拼搏,绽放出耀眼的光芒。他们有的在体育赛场上超越极限,为国争光;有的在科技创新领域攻坚克难,取得突破;有的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书写不平凡的篇章。他们的故事,如同一盏盏明灯,照亮了奋斗之路,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人性的光辉永远在逆境中闪耀。身体的残缺并不能阻挡精神的强大,只要有自强不息的信念,就能在人生的道路上披荆斩棘,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
自强不息、顽强不屈、奋发进取、追梦圆梦是残疾人奋斗精神的最好诠释,而他们的前进之路,同样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与帮助。此次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在残疾人事业中默默奉献,为残疾人提供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支持。他们用爱心和耐心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为他们创造了更多的发展机会。他们的工作体现了社会的温暖和文明的进步,让我们看到了全社会对残疾人群体的尊重和关爱。正是有了他们的付出,残疾人才能在自强的道路上更加坚定地前行,社会也才能更加和谐美好。他们的先进事迹启示我们:当社会用制度温情消弭障碍,用包容之心搭建舞台,每个人的生命都能绽放出独特光彩。
社会文明的标尺,在于如何对待特殊困难群体。从“全国助残日”到“残疾人就业促进计划”,从无障碍设施建设到“互联网+”助残服务……我国正在构建全方位的残疾人发展体系,一个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生态正在形成。数据显示,我国8500万残疾人中,已有超过3000万人实现就业创业,这一数字的背后,是自强模范群体精神和助残先进典型凝聚力、感召力的生动体现;文明的真谛不在于高楼林立,而在每个生命都能被温柔以待。当政策温度与人性热度叠加,产生的既是物质生活的改善,更是精神世界的丰盈,是对“人民至上”最有力的诠释。
残疾人事业永远是“春天的事业”。此次表彰大会的深远意义,不仅在于对个体的褒奖,更在于对全社会精神价值的引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残疾人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力量。”这种力量,既体现在自强模范群体创造的物质成就中,更蕴含在他们传递的精神火种里。以此次表彰大会为起点,点亮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典型的榜样之光,以榜样力量构筑社会共识,用爱与责任书写属于新时代新征程的奋斗华章。当自强不息的精神融入我们的血脉,当助残善举成为新时代的社会风尚,我们必将以更加自信的步伐,走向一个更加包容、和谐、美好的未来,让每一个生命都能在现代化的舞台上绽放光彩。
编辑:牛霄 校对:李祺 责编:张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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