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外卖骑手在内的新就业形态人员,全国已有8400万人。针对这部分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短板和弱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将继续积极探索,完善政策措施,不断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就业一头连着民生冷暖,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事关国家长治久安。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新的就业形态不断孕育,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依托互联网找到了新的就业机会,使新就业形态日益成为就业和创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就业形态不仅为传统产业转岗劳动力就业开拓了新领域,也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开辟了新渠道,是就业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构成。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关乎着众多家庭的幸福,关系到就业空间的持续拓展,是一道必须细致解答的现实课题。
新就业形态具有雇佣关系灵活化、工作内容碎片化、工作方式弹性化等特点。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新就业形态”,到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再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已经成为大事要事。这是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体现,有助于推动新就业形态规范健康发展、更好地兜紧民生底线,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公平、和谐的劳动环境,持续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强就业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需要不断解决新情况、新问题。要进一步落实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通过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健全培训措施帮助劳动者实现多渠道就业,稳步提高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改善劳动者工作和生活条件。要强化企业用工指导和监督,积极推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系列指引指南,引导平台企业及合作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书面协议,合理确定劳动报酬,科学安排工作时间,公平制定劳动规则,不断提高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水平。随着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支持越来越有力,措施支撑越来越完善,必将为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撑起一片“绿荫”。
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他们创造更为良好的从业环境、更有前景的发展环境,是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各地要立足本地实际,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在补齐制度短板上出实招,推动政策协调联动、同向发力,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更好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引导劳动者依法合理维权,进一步畅通劳动者权益维护渠道,共同营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社会氛围,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更加全面、更加系统、更加有力。
编辑:牛霄 校对:罗玉龙 责编: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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