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通知》提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完善落实扶持政策,优化提供创业服务,支持更多重点群体投身创业活动。
创业是更加积极的就业。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面对经济发展的多重挑战,各地要未雨绸缪,扎实做好服务工作,关键时刻拉一把,善于借风使力,促进重点群体实现创业就业。
在“筑巢引凤”中促创业。创业并非一件容易事,既要激发创业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要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让更多的市场主体破壳而出。在证照办理上,要简化流程,优化程序,做到“短、平、快”,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打造优质营商环境,让更多有创业意愿的重点群体能够实现快速创业。在载体提供上,政府投资的创业载体用于创业项目使用的场地,优先向重点群体免费提供,为重点群体与创业资源搭建资源整合平台,让创业环境更好,让重点群体看到创业的希望与未来,增强他们创业的信心与力量。在主体培育上,要强化针对性,做到精准对接,精准培育,不能“大水漫灌”,不能“广种薄收”,要注重发掘一批创新型企业和项目,培育一批创业主体。在灵活就业的支持上,要为灵活就业者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务,要激活零工市场的动力活力,让重点群体实现灵活就业、充分就业。各地区各部门要主动作为,想方设法为重点群体创造各方面的条件,促进他们发挥自身特长,以创业带动就业。
在“保驾护航”中促创业。创业的种子一旦播撒之后,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开花结果”。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各地区各部门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从“浇水施肥”,到“培根壮苗”,再到“修枝剪叶”等,每一个环节都要抓紧抓实抓到位,不能当“甩手掌柜”,要“扶上马送一程”。在创业服务上,要对重点群体创业进行分类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对接洽谈活动,为重点群体创业提供人力资源支撑。在创业政策上,要加快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简化担保手续,对借款人因疫情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在金融服务上,支持金融机构围绕“稳岗扩岗”创新产品服务,加大贷款投放,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基层实际,找准重点群体创业的问题症结,坚持问题导向,及时解决他们的各种困难问题,让创业之路更顺畅。
在“提能助跑”中促创业。每一次的创业之路既是一种自我提升,也是一种自身历练。尤其是对于一些首次创业的重点群体而言,仅靠激情是不够的,还需要有基本创业技能,要有起码的创业能力。为了让更多的创业者能够顺利起航,能够“飞得更高、更稳”,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创业者的不同情况,提供各方面的创业技能培训。要广泛开展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按规定给予补贴,让更多创业者能够掌握基本的技能技术。也要开展“创办你的企业”“改善你的企业”“扩大你的企业”等培训,让创业者更加全面客观地认识到自己长处与短处,对创业发展有一个长远的规划与认识。各地要组织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加强对创业师资人员的选拔培养,为创业者提供更多真知灼见,为他们插上一双腾飞的翅膀。(作者系天府评论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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