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要振兴,人才是关键。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群体还包括乡土人才。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共青团江苏省委副书记(兼职)鲁曼在3月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她在这次的2021全国两会上,特意将“培养造就乡土人才建设”作为了自己的议案。对此,笔者高度赞同。然而,我们不容忽视的是,在实践当中,围绕乡土人才队伍建设却非常容易出现一种既“看不上”也“用不上”的情况。乡土人才如何能够既“看得上”也“用得上”?也是一个值得我们思索的重大问题。
当然,“看不上”究其根源,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对于乡土人才还缺乏“精准识别”。事实上,当前,很多乡土人才都隐藏在乡村之中,既包括常年居住在乡村的“老农民”,也包括外出打工但乐于返乡创业的青年才俊,更包括常年工作在乡村一线的“乡镇职工、村干部”。可以说,身份极其多元,基本上涵盖了农村实用型人才、农村科技型人才、新型职业农民,以及一些德高望重的乡贤。
显然,这种情况下,对于乡土人才的鉴定,我们不能存有一种固化的衡量标准。只有“精准识别”,通过他们的实际成长经历和工作业绩加以区分。无论是“种地能手”,还是“养殖能手”,或是“销售能手”,都应得到认可。其评价标准的重点也应从思想素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技术水平、带动能力和群众认可等方面出发。
然后,通过项目合作、兼职引进,柔性引进等各项举措,将这些“田秀才”“土专家”“新农人”建立档案、科学分类,安置到乡村振兴的战场。包括推动他们积极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如果我们回顾上世纪70年代末,正是因为小岗村的18位农民签下了“生死状”,才将村内的土地予以分开承包,故而引爆了中国农村的改革,开创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先河。而这18位农民其实就是当时的“乡土人才”。如今,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小岗村已经旧貌换新颜,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可喜变化。可以说,“乡土人才”虽然相对专业人才而言并不那么“高级”,但农业农村要实现振兴和发展,却离不开他们。
总之,乡土人才既要“看得上”也要“用得上”。只有这样,才能让“乡土人才”真正活跃起来,发挥出引领和担负乡村振兴的作用,使他们成为推进乡村振兴的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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