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生态理念

http://www.scol.com.cn(2024-6-17 8:54:29)  四川在线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刘东梅 苏森森
作者:刘东梅 苏森森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很多重要元素,共同塑造出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其中,“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生态理念”是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列举的重要元素之一。天人合一、万物并育是中华文明的核心命题,它渗透在古代中国几乎所有主要的经典之中,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有机整体的宇宙观、生态观,彰显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厚历史底蕴和文化积淀。

  中华文化的基本精神

  中西方文化的基本差异之一就在于对人和自然关系的不同理解,中华文化重视人与自然和谐统一,而西方文化则更加强调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使自然适应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

  在中国传统思想史上“天”的含义十分丰富,著名哲学家冯友兰曾把古人对“天”的论述分析为五种类型,其中与天人合一的生态理念关系密切的是物质之天、自然之天和义理之天。天人合一的生态理念首先肇始于对物质之天的尊崇。《说文解字》释“天”曰:“颠也。至高无上,从一大。”在古人眼中,天代表宇宙至高无上的存在,它至大无外,包容孕育着一切事物。《尚书·泰誓》讲:“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只有天地能够化生世间万物,只有人类才是世间万物的灵长。物质之天的运行并非受人格意义上的神、帝掌管,而是呈现为某种自然倾向,人之所以是万物之灵,就在于他可以认识自然之天的恒常规律,并按照这些规律进行生产生活。将自然规律贯彻到人类社会,自然之天便转化为义理之天,追求天人合一,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由此成为人类社会必须自觉遵守的伦理规范。天人合一旨在揭示包括整个宇宙在内的自然界和人类之间的深刻贯通性。

  万物并育出自《礼记·中庸》:“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在自然界中,万物都有其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它们虽然各自独立,但并不会互相伤害,而是共同维护着生态平衡。同样,在社会生活中,不同的思想、文化和观点也可以并存,只要它们能够相互尊重、包容,就不会产生矛盾和冲突。小德如同涓涓细流,能够滋润人心。大德如同深厚土壤,能够孕育万物。天地之所以伟大,不仅在于其广阔无垠、包容万物,更在于它能够维持一种和谐共存的秩序,让万物都得到充分的成长和滋养。维持这种和谐共存的秩序,需要人们通过品格修养与道德践行来实现。

  天人合一、万物并育蕴含着人与自然共生共存的生命共同体意识,集中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态智慧,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基因。

  生态理念源远流长

  虽然天人合一的概念晚至北宋时期才由张载正式提出,但是天人合一的思想却早已散见于先秦时期各家经典论著之中。《尚书·洪范》称,“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上天把九类大法赐给夏禹,于是人伦规范得以有序安排。这种天人相通的观点可以视为天人合一思想的萌芽。老子主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句话进一步阐明了人类应该遵循自然法则,尊重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孟子提出“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强调养护自然的重要性。只有顺应自然规律,适度地获取生活资料,才能保持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庄子讲:“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人与自然是一个有机整体,人类应当与自然相互依存、相互融合。

  天人合一的思想发展到汉代,演变为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他提出“以类合之,天人一也”,这为天人合一概念的形成奠定了基础。两宋时期,天人合一成为社会主流思潮。张载提出,儒者“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认为人可以通过“诚明两进”的修养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程颢、程颐以天理作为宇宙本体,认为天理、人性、人心是同一的,从而进一步夯实了天人合一的哲学基础。明代王阳明主张“万物一体之仁”,认为人与自然是息息相关的整体,人们应该以仁爱之心对待万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万物并育的思想同样体现在众多经典文献中。《易传》在解释乾卦时指出:“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这句话强调宇宙万物都应该按照自己的内在规律和本性去发展,得到自己应有的位置和价值,这样就能保持和维护宇宙最高的和谐状态,有利于万物的生长和发展。《礼记·乐记》提出“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人类最好的音乐和礼仪应当与天地相和谐,人与自然之间存在着某种道德关系。孔子提出“仁者爱人”,孟子将仁爱的对象加以推广,他主张“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君子从亲爱自己的亲人出发,推向仁爱百姓,再推向爱惜万物。张载进一步提出“民吾同胞,物吾与也”,人们应该将所有人视为自己的同胞,将万物视为与自己同类的存在,从而体现出一种博爱精神。这种精神不仅要求人们关心自己的同类,还要关心自然界的万物,做到和谐相处。

  纵观五千多年的中华文明史,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生态理念可谓源远流长,它植根于中华民族独特的宇宙观、天下观、社会观、道德观中,彰显出永不褪色的历史和时代价值。

  生态理念指导下的生动实践

  在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生态理念指导下,中国古代社会形成了一系列生态道德规范和生态保护制度,这些生动实践为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启示。

  为实现天人合一、万物并育,防止人类对自然过度掠夺,华夏先民早在五帝时代就专门设有“虞”官负责管理山林川泽以及其中的草木鸟兽,确保它们得到妥善保护和合理利用,这是世界上最早的自然保护机构和官职。随着历史发展,“虞”官和生态保护机构在周代得到进一步完善。周设地官,地官大司徒是政府官员中的六卿之一,分管农、林、牧、渔等生产部门。下属管理山、林、川、泽的官吏分别称为山虞、林衡、川衡、泽虞,彼此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历朝历代大都沿袭类似的机构设置,虞衡制度的实施对于保护自然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并对后世的环保事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除了设立机构和官职,中国古代还通过制定法令来保护生态。上古时期夏禹曾颁布一条禁令:“春三月,山林不登斧斤,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周文王攻打崇国时发布《伐崇令》:“毋坏屋,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春秋时期,管仲在齐国颁布了一系列环保法令,对于违背环保要求者,给予严厉处罚,“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秦朝《田律》规定春二月禁止砍伐树木,以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唐律疏议》规定,“诸失火及非时烧田野者,笞五十”“诸占固山野陂湖之利者,杖六十”……这些法令的实施,不仅保护了当时的生态环境,也为后世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天人合一、万物并育的生态理念最终凝结为人们自觉倡导的生活方式。商汤外出,看到有人四面张网捕鸟,他认为这样太过残忍,于是拆掉三面网,只留下一面,“网开一面”的典故就是绿色环保生活的雏形。孔子说:“钓而不纲,弋不射宿”,在捕鱼时尽量采取“钓”的方式,拒绝一网打尽,在捕鸟时绝不射杀归巢栖息的鸟。孟子提出“数罟不入洿池”“斧斤以时入山林”,人类对待自然要取之有时、用之有度,不能毫无节制。宋代周敦颐留下“窗前草不除”的美谈,因为草木和人的生命相互贯通。朱熹“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的治家格言广为流传,至于其他民俗谚语,更是不胜枚举。这些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为当代中国开启了尊重自然、永续发展的智慧之门。

  (作者分别系成都中医药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成都中医药大学副教授)

  天人合一 万物并育

  【出处】

  天人合一的思想散见于先秦时期各家经典论著之中,概念则由北宋张载《正蒙》一书正式提出;万物并育出自《礼记·中庸》。

  【释义】

  天人合一旨在揭示包括整个宇宙在内的自然界和人类之间的深刻贯通性。在古人眼中,天代表宇宙至高无上的存在,它至大无外,包容孕育着一切事物,人之所以是万物之灵,就在于他可以认识自然之天的恒常规律,并按照这些规律进行生产生活。万物并育指在自然界中,万物都有其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共同维护着生态平衡。同样,在社会生活中,不同的思想、文化和观点也可以并存,只要它们能够相互尊重、包容,就不会产生矛盾和冲突。

  【知行】

  千百年来影响着华夏子民的言行举止合乎礼、遵于仪、不逾矩,从而成为华夏子民人心向善的基因。提供了整体论的思维方式,从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去把握事物、去认识问题、去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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