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为何绝对“不能慈悲”

http://www.scol.com.cn(2024-2-1 9:04:51)  四川在线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周丽萍
作者:周丽萍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强调,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永远吹冲锋号。

  反腐败民心所向,腐败分子人人喊打,此时专门提出反腐败“不能慈悲”,又有何解?

  不知何时起,网上出现了这样一些论调,如有的腐败分子是因为受所谓的“大环境”影响,情有可悯;有的腐败分子曾是昔日英才,实为可惜;有的腐败分子已退休多年垂垂老矣,于心不忍……诸如此类“心慈手软”的说辞。

  这些说辞,本质上与过去反腐败斗争中的“杂音”并无区别,意图让执纪执法人员“打虎灭蝇”思想上有负担,精神上有压力,动摇我们反腐败的意志决心。但因其具有一定迷惑性,其道理不可不辩,其用意不可不察。

  对腐败分子不能慈悲,首先是因为他们咎由自取、罪有应得。内因和外因,内因才是主导,人总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具体到一个环境中,有随波逐流的,有推波助澜的,也有初心不改清廉自守的人。对前两者“慈悲”,就是对廉者的不公,何以辨是非、倡公理、树正气?

  并且,要说环境,这些年反腐败的压倒性态势才是大环境。如此高压之下,那些还顶风作案的,显然是内心毫无敬畏,才敢明知故犯。更有甚者,如陈戌源和李铁等人,进一步成为环境的破坏者,严重破坏足球领域的行业生态,说他们是中国男足的罪人也不为过,怎可慈悲?

  概而言之,不管是过去贪还是现在贪,不管是侵占公帑还是私贿,不管是隐秘迂回的腐败新形态还是赤裸裸的权钱交易,汲取的都是民脂民膏,他们的贪欲享受都是建立在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损害上,“不慈悲”是他们自取应得,也是对潜在心怀侥幸者的当头棒喝。

  对腐败分子不能慈悲,必须依法严惩。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惩治腐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新时代反腐败斗争的显著标志。法律框架内应宽严相济,法律之外的任何心慈手软,都是对反腐败法治化规范化的破坏。今天我们的反腐败进入保持零容忍的震慑,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常态化阶段,正是对过去一些地方客观存在的选择性执法、宽容性执法等的纠正,坚持法律法规面前人人平等,不开天窗、不留暗门。讲“慈悲”就是回头,就是松懈,就是为反腐败高压开口泄气。

  有人问,不是说反腐败要有雷霆手段、菩萨心肠吗,为什么“不能慈悲”?注意了,这里的“菩萨心肠”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而非留情枉纵,不可妄解。

  反腐败是斗争,斗争就要有斗争精神。我们要清醒认识,对腐败分子慈悲,就是正义对邪恶的让步,人治对法治的削弱,也是对广大人民群众的辜负。要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消除某些转变风向、降调变调的错误期待,反腐败就绝对“不能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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