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高职生纳入公务员招考范围,在公平竞争中强化身份认同

http://www.scol.com.cn(2022-6-9 15:03:04)  封面新闻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蒋璟璟
作者:蒋璟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北京市发布《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拓宽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推动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有平等机会。将本市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考范围,在公务员招考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坚持因岗设职,鼓励公平竞争,促进人岗相适,支持事业单位面向高水平技能人才开展定向招聘。(工人日报)

  一般而言,公务员考试的学历要求是“大专及以上”。而高等职业教育,无论是高等职业专科教育、高等职业本科教育、还是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的毕业生,本身就是合乎这一标准的。当然了,纸面规则是一回事,实际情况则是另一回事。现实中,高职生基本很少有机会参与公考。在此背景下,这个《方案》就此专门强调,也就有了特别的意义。

  时至今日,公务员招考,整体已经成为本科生的天下,甚至于越来越多的硕博研究生参与其中,更是进一步推高了竞争的激烈度。面对这一状况,很多高职生心知肚明,底气不足,也就知难而退了。而就算有少数高职生“斗胆一试”,也多半会视作不知深浅、不自量力。一道“无形之墙”已然横亘在高职生和公务员考试之间。名义上的“一视同仁”,现实中的“学历排斥”,这种无形的压力异常巨大,使得高职毕业生或主动或被动地“放弃”了考公的机会。

  所谓“机会公平”,不应该只是预设的“门槛公平”“规则公平”,同样应该包络对于“过程公平”“结果公平”的稳定预期,以及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必要“信心”。以往,公务员考试因为各种安排,对高职生并不那么友好。受此影响,相当多的高职生自己就很识趣地不去凑数凑热闹了,这相当于是自一开始就堵死了一个就业之门。“未战先怯”“不战而退”,自己否定自己,如此这般谈何“机会公平”?

  北京市发布《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特意提及“将本市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考范围”。这一方面是敦促招聘单位摒弃偏见、破除学历歧视,真正允许高职生参考;另一方面,也是给高职毕业生重申应有权利,增强其不惧挑战、参加公考、追求梦想的信心……而从根本上说,此举也旨在建构高职生自我身份认同,创造条件助力其价值实现。

  “将高职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考范围”,这不是给予高职生的福利,而是引导真正优秀的人才到合适的岗位,从而提升资源配置效率,达致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这一过程的本质,仍是互惠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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