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竹年画入法,给非遗保护以启示

http://www.scol.com.cn(2020-12-24 9:40:02)  四川在线  编辑:盛飞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作者:刘志杰
作者:刘志杰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最近一段时间,已经施行近一年的《德阳市绵竹年画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引起了不少媒体关注。原来,德阳日前一起针对绵竹年画知识产权的诉讼,恰恰用到了这部条例。业界人士认为,这是条例“管用”的重要信号。而这也给保护非遗以启示。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独一无二、不可复制的文化资源,很多是以声音、形象或者技艺表现出来的,往往需要口口或者口身相传,一旦中断后很难恢复再生。同时,非遗技艺往往分散在广袤乡村,在城市化、现代化飞速进展的当下,非遗技艺往往学起来困难,相关行业收入又低,这种低“性价比”很难吸引人才。但非遗是珍贵的资源,于情感而言,是一种难以割舍的乡愁;于经济效益而言,是一个地方重要文旅资源;于文化建设而言,还是文化振兴乃至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抓手,无论如何要保护好。因此保护用好非遗,地方当之无愧应该出马。而立法无疑是一个重要且必要的方式。

  什么样的法规能更有用?实际上,针对非遗的保护,2011年,我国就已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7年,四川也通过了《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但在实际运用中,非遗还有个重要特点,是资源多,较分散,每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能都需要更加精准的定义,需要依托一个地方精准管理。也因此,更“小切口”、接地气的《条例》,就显得十分必要与实用。

  绵竹年画就是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绵竹年画,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是全国首部年画行业地方性法规。它之所以“管用”,和它足够精准、接地气有关系。比如,针对非遗资源分散这个特点,《条例》规定了当地相关部门对于调查掌握年画资源的义务权责,从而为掌握当地年画资源全貌奠定了基础;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难以留住人才这个问题,《条例》推出了年画工匠认定制度,以严格的标准,激励年画传承人,打击弄虚作假的“假传人”,让年画在一个规范的轨道上传承;而针对文旅产业亟待开发的非遗融合创新,《条例》明确规范年画知识产权管理,让这一领域的市场竞争更加有法有序。用这种更加精准的法治,推动非遗保护开发的公平规范,无疑能够激励更多人参与到这个领域来,把资源盘活、用好,发挥非遗的强大文旅带动力。

  我省文旅资源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厚,而且往往分散在广袤乡村,这种更加量体裁衣、精准匹配当地资源的法规,先让能够更方便落实,进而真正保护资源、激励人才、鼓励更多文化创意产业和资本积极投身非遗的融合创新上来。唯有如此,保护好各方面权利调动好更方面积极性,才能把非遗保护传承利用好,才有可能把乡村的远古文化和产业发展结合起来,为乡村振兴添一把火。
相关评论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作者文集申请开通文集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