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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穿“职业乞丐”的谎言并非难于上青天
http://www.scol.com.cn(2020-8-12 8:09:1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曲征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一则拍摄于镇江市金山公园附近的视频引起网友热议。视频中,一位老年女性盘腿坐在马路边的斑马线上,倚靠着一旁的栏杆,对着镜头称“我有三个小孩要吃饭呢”“那我要吃饭,我不吃我不饿吗?”而视频中一位景区工作人员称,该老人在镇江乞讨或已达20年之久,老人曾说自己已经买了房;一名保安人员表示:有时候我们就看到她儿子开车送她过来。(8月10日澎湃新闻)

  老年人如果真的是因为家庭经济条件不好而被迫乞讨,那么情有可原,但是如果已经有房有车,生活并不贫困,那么乞讨显然已经成为她的一项职业,她就成了“职业乞丐”,如此一来,她的所作所为就不值得同情,还应该成为城市管理的对象。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对流浪乞讨、遭受遗弃等生活无着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救助。”所以,即便老年人真的因为贫穷而乞讨,相关部门也不能袖手旁观,倘若是职业乞丐,城市管理者更应该出手解决、治理。

  但是从新闻来看,一些部门以“不知是否职业乞丐”为由疏于管理,不想治理。而实际上,要想知道这位老人是否家庭贫寒,是不是职业乞丐并不难,只要进行一番调查就不难得出结论。

  本来是职业乞丐,却谎称自己家境贫寒,编造故事以求得人们的同情,这样的乞讨人员不在少数,在一些地方有愈演愈烈之势。火车站、地铁站、汽车站、公园门口等场所,就常常见到这种人的身影。

  一些职业乞丐,已经在某一城市或地区形成一定的人数规模,他们并无临时困难,完全能够自行解决食宿等基本生活问题,但长期选择乞讨这一行为,以讨要钱财为主要目的,把乞讨当做发家致富的手段,将乞讨当做一种“职业”,这已经背离了“乞丐”的原始定义。

  职业乞丐的泛滥,欺骗了人们的眼睛与善良,当人们施舍钱财发觉上当之后,一颗爱心受到污染,一颗怜悯之心遭受打击,再遇见乞丐时就不会轻易伸出援手,即便遇到真的需要帮助的人,也不会再出手救助,这对于那些真的因生活困难而沦为乞丐的人来讲,是一种伤害。职业乞丐泛滥,还会污染社会环境,毒化社会风气,培养好逸恶劳、不劳而获的不良观念。为了钱财可以编造瞎话,可以丢掉尊严,这种理念和风气相当可怕,对社会的毒害和影响是深远的、惨重的。

  治理职业乞丐,这些年来也不能说没有动作,但是因为针对职业乞讨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在治理过程中出现了制度真空。因此很有必要针对职业乞丐,出台更严厉、更全面的制度细则,从制度上来消除职业乞丐。目前而言,鉴于职业乞丐依靠欺骗手段博得路人同情,已涉嫌诈骗,所以各地警方在查明真相之后,完全可以使用诈骗罪名将职业乞丐绳之以法。那些靠编造悲惨故事甚至扮演“残疾人士”来骗取钱财的职业乞丐,应该为自己的欺骗行为以及污染社会风气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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