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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庆活动”当装进制度的“笼子”
http://www.scol.com.cn(2020-8-8 8:40:1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何竹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为进一步规范节庆活动举办,加强节庆活动监督管理,促进节庆活动健康发展,日前,经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节庆活动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对各类节庆活动的管理权限、申请和审批程序、备案管理、评估管理、监督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特别对审批流程、举办方式、经费等作出了更加细致严格的规定。(8月7日 四川新闻网)

  不可否认,各类精彩纷呈的“节庆活动”给地方发展注入了生机活力,展现出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然而,凡事皆有“度”,特别是“节庆活动”,如果出于一些不健康的动机而开展,则会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甚至演绎为腐败的“温床”。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怎样对节庆活动加强监督管理,让“活动”充分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是摆在眼前的重大“课题”。为此,四川印发的《实施细则》,将“节庆活动”装进了纪律的“笼子”,走出了“节庆活动”监督管理的重要一步。

  严格审批流程,让“活动”更显“珍贵”。关于节庆活动的开展,以前在一些地方确实存在多种乱相,似乎是凭着地方有关部门的喜好,像开展就开展。更有甚者,根本没有通过审批,就将活动大张旗鼓地搞起来。这样没有约束的活动,其中“不可言表”的元素较多,攀比、敛财、拉帮结派不一而足。《实施细则》的出台,首先对那些不经审批而擅自开展活动者敲响了警钟,而需要审批的,也从活动级别、活动内涵等多方面细化了规定,没有充分的准备和资质,就不能通过审核。这样,搞“节庆活动”的机会就更显得“珍贵”,不管是主办方还是参与方都会倍加珍惜,“活动”质量会更高。

  控制举办方式,让“活动”更有“价值”。那些活动该搞,那些活动不该搞,还有哪些活动可搞可不搞,都在《实施细则》的控制范围之中。有些活动,周期化的搞起来,确实劳民伤财。比如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周年庆”,一般没有多大的实在意义。《实施细则》规定节庆活动原则上不搞周期化,对行政区划变更、机关单位成立类的纪念性庆典活动进行严格控制。这样,“节庆活动”的控制就首先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好了头。这样,在严格控制下获得审批的活动,肯定不是那种泛泛的“节庆”,其思想“价值”和社会“价值”都会更大。

  公开举办过程,让“活动”更加“阳光”。关于“节庆活动”举办的过程,往往会出现互相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现象,更有甚者,还向下级单位、企业和个人收费、摊派、拉赞助,或借举办节庆活动之机发放礼金、礼品、贵重纪念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实施细则》对这些在“节庆活动”中可能出现的负面现象作了“清单”式的列举,还特别对领导干部的而出席和经费使用作了明确规定,旨在使通过“审批”的“节庆活动”真正能在“阳关”下进行,减少了活动双方的诸多后顾之忧,也为打造气正风清的“节庆活动”作出了良好的铺垫。

  “节庆”当庆祝,“活动”讲规范。各类“节庆活动”如果不加约束,那只能成为“看起来很美”的花样,其间隐藏着的诸多“猫腻”将演绎为不稳定因素,甚至还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实施细则》把“节庆活动”装进了制度的“笼子”,各级党政部门应当带头遵守,把相关规定化为自觉行动;而每一名党员干部也当把自己置身于大局之中,按照《实施细则》的规定发挥好监督作用。这样多管齐下,才能使“节庆活动”更显“珍贵”,更有“价值”,更加“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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