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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诽谤英烈入刑”捍卫英雄名誉
http://www.scol.com.cn(2020-6-29 8:22:1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6月2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草案规定,侮辱、诽谤英雄烈士,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6月28日新华网)

  近年来,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不当言论,在网上时有出现,造成了极其恶劣社会影响。笔者认为,对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入刑予以具体的刑事处罚,将具有较强的震慑作用,“零容忍”严厉打击不仅捍卫了英雄烈士的名誉,同时也将警示广大网友不要以身试法,否则,很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不容任何污蔑和亵渎。然而,近年来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事件不断,比如在网上对邱少云烈士进行侮辱、丑化,对四川凉山州火灾中牺牲的30位消防人员进行侮辱,等等,社会影响十分恶劣。这些为了国家和集体利益而捐躯的英雄烈士,不容任何侮辱和亵渎。英雄烈士的名誉不容侵害,但打击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往往不涉及刑事处罚,要么,烈士后人通过民事诉讼维护烈士名誉,要么,对作恶者仅予以治安处罚,没有多大震慑力,难以遏制此类侮辱诽谤英烈的现象。

  我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尽管据此可以认定侮辱、诽谤英雄烈士构成违法,但如果要追究刑事责任,司法部门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难以定罪,或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惩罚,或只得从轻给予治安处罚。侮辱诽谤英烈入刑后,一方面,起到较强的震慑作用,警示广大网友不要侮辱诽谤英烈触碰刑法;另一方面,司法部门可以依法准确定罪,对精准打击此类侮辱诽谤英烈的犯罪行为,将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诚然,侮辱诽谤英烈,必须入刑严厉打击,但网络平台也应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切实履行审查责任和义务,对网友发布的信息、视频和广告等内容应严格把关,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将一些诋毁、侮辱、丑化英烈或含有暴力、色情等违法内容的广告和信息屏蔽起来。这样,不仅净化了网络空间,让侮辱诽谤英烈的行为在网上无“立足之地”,也有利于营造敬仰英雄烈士的良好社会氛围,使英雄烈士的精神传承下去。

  侮辱诽谤英烈入刑,让法律捍卫英雄名誉。广大网友一定要严格自律,平时在QQ、微博、微信等网络空间发帖或发布言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千万不要逾越法律的“红线”而受到严惩。(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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