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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被虐女童昏迷更可怕的是家暴纵容
http://www.scol.com.cn(2020-5-5 15:27:5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堂吉伟德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4月7日至4月23日,17天的时间里,凡凡(化名)三次因伤入院。第一次是鼻梁骨骨折、上嘴唇缺失、身上多处伤痕,医院报警后,继母曲婷婷带着孩子跑了。隔了几天,凡凡再次进入医院治疗。对于孩子身上的伤痕,曲婷婷解释是凡凡,“自己摔的”。出院的第二天,凡凡因脑积水、蛛网膜下腔出血、双侧侧脑室积血等,第三次进入医院治疗。这次,凡凡直接被送进医院ICU抢救。直到如今,昏迷11天的她仍旧没醒来。(5月4日《新京报》)

  再一次,我们见证了家暴的可怕:一个4岁的孩子如同一粒含苞待放的种子,天真懵懂际却遭受如此严重的伤害。暴力导致的脑积水和脑室积血,能否再次醒来令人忧虑。孩子的明天在哪儿,是摆在其生母和爷爷面前的问题,也是大众最关心的话题。其生父和继母因家暴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拘,法律还给了孩子公道,也给了外界关切以回应,但事态何以至此,才是最叩问心弦的追问。

  原本,这一切完全可以避免,从邻居到社区,再到警察,只要任何一方真正把家暴“当回事”,孩子也不会反复被虐而无人干预,施虐者也不会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落个身陷囹圄的下场。对于凡凡的遭遇,邻居是最直接的见证者,他们经常听到孩子父母“一起训斥、打骂的声音”,以及“孩子一直在哭”,也看见“脸上没有明显伤痕,但衣服、头发乱糟糟的,走路歪歪扭扭的没精神”,以及“将餐巾纸泡在面汤里让凡凡吃”。因为是朋友,是邻居“驳不开情面”,或者害怕“影响彼此关系”,就选择了纵容。当然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打孩子”一直被归类为“家务事”,所以连社区内部在接到有关举报后,也基于“证据不好收集”和“曲婷婷泼辣不好惹”,采取了宣传板报“婉转的警告提醒”的中庸之道。

  三次住院,被虐者受到的伤害一次比一次严重。令人不解的是,两家医院两次报警后,此事没有立案,确实需要一个明确的说法。公安机关作为反家暴极为关键的一环,承担着制止和中断施暴的责任,并通过后继的介入避免家暴的延续,提供的验伤、笔录都是关键的证据。但从具体的实践来看,由于执法者对认定家暴的证据要求过高,加之通常认为打骂孩子只是“正常的管教”,常常不出警,不处理或者敷衍了事 ,人为抬高了家暴立案的门槛,及至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才介入,对施暴和被施者双方而言, 形成了“纵容性伤害”。

  反家暴重在预治,如此才能将伤害降到最低。假若邻居能够及时报案,社区能果断干预,警察能坚决出手,对施暴者采取训诫、警示、暂停其监护权、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措施,或在第一二次已造成较重伤害时就立案,4岁的孩子就不会被送进医院ICU抢救,施暴者也不会落个被刑拘的结局。

  全国妇联的一项抽样调查表明,目前,家庭暴力现象在我国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它不仅发生在夫妻之间,还多发于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与年迈父母之间。从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家暴妻子李金,到广安区女副区长黎永兰被男友施暴致死,反家暴面临着传统观念的束缚、客观环境的干扰和法治体系的影响。除了“家丑不外扬”的自身性纵容,“家务事”的群体心态也影响着执法等反家暴机制的介入程度和干预力度,也影响着反家暴立法等救济机制的完善速度。

  一个暴力充斥的社会,谁都无法成幸运的孤岛,陷入家暴漩涡中的人,都无法免于受伤害的结果。命运共同体下,每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反家暴既关乎于个体权利和命运,也关系到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更维系到法律权威和法治能效。反家暴,关键在于要反纵容,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家暴,对所有的家暴行为都能迅速介入,采取果断干预的措施,家暴才不会成为个体的梦魇和法治的耻辱。(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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