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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吐槽欠薪遭重罚,企业岂能践踏劳动者权益
http://www.scol.com.cn(2020-3-11 8:40:0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我只是发了个微博,就被公司罚了1万5千元”,3月9日,广西南宁的潘女士告诉记者。潘女士是汇桔网南宁分公司的一名员工。今年2月初,她在个人微博上称被拖欠工资,结果被公司认为发表恶意不实言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以及赔偿公司经济损失1.5万元。“我现在只想要回自己的工资”,潘女士称,内部通报出来当天自己即离职,目前已委托律师,准备走法律程序申请仲裁。(3月10日红星新闻)

  公司拖欠工资,广西南宁这名女员工在个人微博上吐槽抱怨一下,却惹来重罚,不仅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还要赔偿公司经济损失1.5万元。企业拖欠工资理亏在先,竟然还去“理直气壮”地惩罚吐槽员工,令人匪夷所思。笔者认为,企业岂能肆意践踏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及劳动监察部门应及时介入,不能任由企业侵害员工的各项劳动权益,要依法公平、公正地为劳动者维权。

  不可否认,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许多企业暂时出现资金严重短缺困难,往往不能按时发放员工的工资。对此,只要企业和员工讲清拖欠工资的具体原因,相信广大员工也会理解和谅解,不会有多大的怨言。如果涉事企业的确因为疫情影响导致欠薪,个别员工在网上吐槽抱怨几句,天也塌不下来,企业对此不应该过于“较真”,动不动就对员工课以重罚。

  然而,事实不非如此,经涉事企业多名员工证实,去年12月的工资正常应该在今年1月20日发放,但1月30日开会,老板说12月份的工资推迟2个月发,结果现在变成延长到4月份再发。也就是说,这名女员工在网上吐槽欠薪的情况,是一个确确实实存在的事实。我国劳动法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涉事企业劳动违法行为在先,真不知道哪来的底气,对在网上吐槽欠薪的员工又是行政处罚,又是巨额索赔?

  或许,涉事企业就是为了“杀鸡给猴看”,让其他员工不敢劳动维权。根据劳动法规,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作出处罚。违章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时,可以进行索赔。但企业不能“一手遮天”,对员工的处罚毫无依据。首先,涉事女员工吐槽欠薪,并非不实言论;再者,她在微博的吐槽一没点赞,二没评论,如何造成了重大不良影响?企业以莫须有的理由来重罚员工,显然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践踏。涉事企业如此做法,不仅不能令人心服口服,也让其他员工感到心寒,没有一个归属管,这种的企业很难发展壮大。

  拖欠工资一分没拿到,反被构陷遭巨额索赔,涉事女员工准备走法律程序申请仲裁,是其依法维权的正当途径。笔者认为,劳动仲裁部门受理后应该查明事实,责令涉事企业纠正错误的处罚行为,清偿拖欠的工资,并按照劳动法规给予离职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为劳动者主持一个公道。此外,劳动监察部门也不能袖手旁观,应当调查涉事企业的劳动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制裁,从而敦促企业严格遵守劳动法规,维护好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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