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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女婿拒集中隔离”国法不许这么做
http://www.scol.com.cn(2020-3-24 9:02:3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3月20日有报道称,上海一位英国籍女婿辗转多国回沪后拒绝集中隔离,居委会协调岳母妻儿暂时离家,房子留给该男子独居隔离。此后,多位网友质疑这一做法称,不应给予入境人员特殊对待,外防输入必须一视同仁,否则存在安全隐患。(3月23日《南方都市报》)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的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或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根据《刑法》第330条之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处有期徒刑七年。这位洋女婿拒绝集中隔离的做法,显然违反了我国的上述这些相关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应该对其依法处理。

  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每年来华的“老外”达近亿人,但老外在我们国家违法、违规、违纪的“三违”现象也随之不断上演。这虽有老外素质的问题,也与我们对老外的过度容忍有关。给予外国人特殊照顾,本身就给人一个“外国人与众不同,甚至高人一等”的错觉。时间长了,无形当中,在客观上培养了外国人的优越感,过分好客开始被一些老外当成软弱可欺,于是往往造成了老外喧宾夺主的问题。这几年,曾出现个别老外在列车上当众无礼服务员;某日本留学生让女服务员下跪道歉;某黑人对女出租车司机大打出手等等事件。

  我国是个包容的国家,友好对待“老外”是应该的,但这种包容必须有底线,那就是不能触及中国的法律。因为我国是个法治国家,不管对待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准绳都该只有一个,那就是法律。不管是什么人只要在中国境内都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如果违反了中国的法律或者试图挑衅中国的法律,那是绝对不允许的。我们的原则既不该因为他是“老外”就无原则地对他们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原谅,也不该因为他是外国人就要加重处罚。不卑不亢,不偏不倚,依据法律,依据事实客观地、公正地来处理,这是我们应该做到的。

  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这是开放大国应有的心态和规矩。平等才是最大的尊重,既不仰视,也不俯视。我们虽可以不像某些国家那样歧视外国人和有色人种,但也没必要对“老外”在我们国土上违法乱纪过分容忍。这就像我们中国人在外国做了违法违纪的事情,也要受到制裁和遣责是一样的。这位洋女婿拒绝集中隔离,不管搬出什么理由在法律面前显得苍白无力。虽然通过居委会协调,由这位洋女婿的妻子带着母亲和女儿住到亲属家,房子留给这位洋女婿单独居住,进行居家隔离。但这也开了一个不好的头。试想,如果一名普通中国人拒绝集中隔离,可以这样变通吗?如果任凭这样下去,来华的“老外”可以用这个案例为由,也拒绝集中隔离,那后果有多可怕呀!外防输入,必须一视同仁。希望各地基层政府和居委会别一见到老外就“退让”,这样不仅会出现防疫漏洞,也伤了中国老百姓的心。(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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