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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代赈”扶贫好举措要落实好
http://www.scol.com.cn(2020-3-20 14:40:1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贾合祥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管理工作。其中明确:对于资金规模小、施工技术相对简单的以工代赈项目,继续执行可不招投标的有关规定,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其领办的合作社组织当地贫困群众组建施工队伍,进行建设施工。(03-20四川在线)

  所谓以工代赈,是我国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政策,是参与式扶贫的重要手段,就是通过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获取报酬,激发其自力更生、光荣脱贫的内生动力。其最大的好处在于,以工代赈项目可以直接带动贫困群众务工增收。很显然,以工代赈让贫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有利于激发其“主人公”意识,既能够给贫困群众带来直接的受益,更能调动其勤劳干事的积极性,换句话说,就是要倡导勤劳致富,让贫困群众通过劳动创造来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最佳的扶贫形式。

  以工代赈有着广泛的机遇。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以工代赈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重点支持与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相关的以工代赈项目,包括基本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等;优先支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公益性设施和后续产业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这些项目多是家门口的项目,相对于外出务工,更能节省务工成本,在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的同时,还可以兼顾家庭,解决好老人、儿童留守问题,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以工代赈当然要更多的考虑贫困群众,保证他们有活干、有钱挣,充分发挥以工代赈项目减贫益贫效果。对此,四川省发展改革委《通知》也有明确要求,各地要引导相关涉农资金和专项扶贫资金向以工代赈工程建设倾斜,确保以工代赈项目按计划实施;在保证以工代赈项目工程质量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落实好《通知》精神,贵在工程单位的真诚担当,确实为贫困群众着想。

  以工代赈扶贫必须侧重贫困群众利益。《通知》明确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一般应不低于该项目中央、省级资金的10%进行发放,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放的劳务报酬比例应不低于该项目劳务报酬的50%,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在签订承包合同时,须将兑现劳务报酬作为必要条件。再是以工代赈项目要做到全过程公示,确保整个以工代赈项目公开、透明,全部在阳光下运行,确实维护参与项目贫困群众的利益。

  以工代赈,好举措,归根结底在于落实好,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就是工程项目要讲经济效益,同时也要讲社会效益,必须突出“扶贫”二字。这样,也才能确实发挥好以工代赈的作用。(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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