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经济生活 >> 正文
“企业尽快复工”重在如何“具备条件”
http://www.scol.com.cn(2020-2-8 8:39:43)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商务部办公厅6日发布关于组织做好商贸企业复工营业工作的通知称,积极支持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的商贸企业(包括:批发市场、超市、便利店、社区菜店等)尽快恢复营业。(2月7日中证网)

  不只是商务部要求具备条件的企业尽快复工,国家发改委2月3日也提出,将推动保障疫情防控、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城市运行、医用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及其他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复工复产,推动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和具备条件的行业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另外,民政部5日印发《关于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生产防控疫情急需用品的企业尽早恢复节后生产经营。目前,许多省份把延迟复工的时间推迟到2月9日以后,有的甚至推迟到3月份,虽然延迟开工复产对阻击新型肺炎有很大的作用,但一概推迟也未必是件好事,毕竟许多行业与阻击新冠肺炎以及国计民生和经济发展等息息相关。

  当下,一些地方为了阻击新冠肺炎疫情,进行了“全封闭”管理,不但不准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复工复产,而且把路也堵得死死的,物流车辆等进不来也出不去,原材料进不来,货更是卖不出去。试想,如果交通物流、城市运行不能尽快恢复,那能源供应等都会出现问题,民众很难进行线上购物,即使购到了物,也无法送达,民众只得到实体店采购生活必需品。而一些实体店也由于交通物流的不畅,也可能会出现货物奇缺,有可能使物价不断上涨。这样,外出的人多了,不但不利于疫情的控制,而且会影响民众的生活和情绪的控制。而如果一些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不能尽快复工复产,那可能会对我国的经济形成很大的冲击,使员工的收入大幅缩水,不利于民众生活的改善。

  也许有人认为,有关行业早日复工复产,有可能使疫情扩散,这种担心虽然有点道理,但复工复产的前提必须是严格落实防控疫情措施,在具体条件达到要求后才能复工复产。实际上,疫情虽然十分凶猛,但只要防控措施到位,是完全可以管控的。如:在武汉火神山和雷神山医院建设现场,有数千人不分昼夜地工作,也没有出现有人感染的情况。再如:一些医用品企业春节期间已复工复产,而且加班加点地干,由于防控措施到位,都没有出现问题。再如:许多商场、超市等春节期间坚持营业,只要做好进场人员的检测,也是不会有问题的。国家发改委、商务局等有关部门要求各地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复工复产,不仅有利于阻击疫情,而且也有利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利于改善民生,更有利于中国经济保持平稳发展。

  疫情“撞上”复工期,延迟是为了换取“时间差”,错开传染“窗口”期,但具备条件的企业尽早复工复产,也是为了打好疫情阻击战。关键是要落实责任制,必须把防控措施真正做实做到位,不能有半点疏忽。在这场阻击战中,每一个企业管理者都要情绪稳定,保持积极的心态,正视面临的困难和阻碍。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早日复工复产,也是企业向社会和每一位员工传达积极乐观的信号,引导企业员工同舟共济、排除万难应对各种问题,群策群力,共渡时艰。尽早“复工”是个大考题,相关部门和广大企业都得做足做好“功课”,确保企业生产和防疫两不误。(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