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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好‘薪’情”离不开法律支撑
http://www.scol.com.cn(2020-1-4 9:28:0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李红军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距离春节仅剩三周了,不少上班族已经在回家倒计时,在城里辛苦打工的农民工们,也盼望着和家人团聚的日子。辛勤劳动了一年,本应是钱包鼓鼓的回家去,可有的农民工还在为讨要薪水而四处奔波。一位农民工哭诉道:工厂每月15号发工资,那天我和工友到工厂里拿工资,老板说没有。又拖到20号,也没有给钱。最后推到月底,我工友去工厂,老板拍着桌子对她说,“你们来找我好了,我跟你们同归于尽。你们去告我好了,随便你们告。”(中新经纬客户端)

  又到年底清欠时。为了让农民工有个“好‘薪’情”,10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决定从2019年11月15日至2020年农历春节,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计划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此次行动将做到两个“清零”:2019年10月底以前发生的欠薪案件,在2019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新增欠薪案件,在2020年农历春节前及时、动态清零。传出这样的“利好消息”无疑是农民工的福音,然而现实往往很残酷,老板不但欠薪,而且理直气壮,公开声称“你们去告吧”,一副赤裸裸的霸气嘴脸。面对这种蛮不讲理的老板,人们不禁要问:老板欠薪的底气从何而来?

  我国坊间自古就有住店付店钱,干活拿工钱的说辞,可现实语境下有些老板根本就不拿着欠薪当回事,对这种毫无法制意识的欠薪老板,唯有祭出法律武器,仅仅凭着他们的良心发现恐怕无济于事,只能是与虎谋皮。恶意欠薪入刑在我国早已经开始实行,为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如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强化了刑法对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的保护,有效打击和震慑了恶意欠薪的犯罪行为。在协商无果的情形下,农民工要想有个“好‘薪’情”,只能依靠法律,舍此没有更好的办法。

  老板欠薪的底气从何而来?一方面反映了欠薪老板法律意识的淡薄。在一些老板看来,欠薪天经地义,并没有意识到欠薪已经涉嫌犯罪。对这种法盲委实有必要来个“刑法伺候”。否则在这些人的眼里欠薪就永远是“小事一桩”;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们的劳动监察部门责任意识的缺位。这些年不知是劳动监察部门人手不够还是另有隐情,农民工欠薪问题总得不到及时查处,有些劳动监察部门习惯于等客上门,不去主动作为,如此,只能是对欠薪行为的姑息与纵容。

  要让农民工有个“好‘薪’情”离不开法律的支撑,首先,法律援助不能缺位。在劳资双方的利益博弈中,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他们没有过多的时间和精力以及财力去和老板叫板,在此情形下,尤其需要法律的援助;其次,各级工会组织要敢于和善于为职工维权,成为职工权益的维护者,而不能习惯于当看客;再者,劳动者也要挺起自己的腰板,不能做沉默的羔羊,忍让于事无补,唯有靠法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一点必须洞悉到。

  不管欠薪老板如何有底气,欠薪都为法律所不容。对一意孤行,我行我素,继续拿着欠薪不当回事的欠薪老板,唯有“法律伺候”,只有这样,欠薪老板才会心有戒尺,心存敬畏,最终让农民工悉数领到自己的血汗钱。农民工“好‘薪’情”离不开法律的支撑,愿他成为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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