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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原谅”故意传播病毒的男子吗?
http://www.scol.com.cn(2020-1-30 8:32:1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振忠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月28日观察者网消息:1月27日下午,湖北孝感一发热男子,因没开到药情绪失控,故意摘掉口罩,对着医护人员咳嗽。对此,孝感妇幼保健相关负责人回应上游新闻称,警方已介入调查,暂未发现医护人员身体有恙。

  该男子身体发热至39度,即便不是此次新型肺炎病毒携带者,也一定是其他炎症在发作。对此一种声音认为,面对绝望,戾气导致道德崩溃;另一种声音认为,没有药,得不到治疗,任何人都会过激。人们不妨作一对号入座式反思,当自己身患重病要求得到有效治疗而受到不公正待遇或者不能得到起码的药物治疗之时,会发生怎样的过激行为?大骂,斥责,维权,而当这些一概无效且无助之时,会不会采取同样向对方咳嗽喷口水的举动?答案非常简单,会,则堕入畜生与非人,不会则仍然可以继续进行所有下一步程序。

  换言之,一种言论认为可以“理解”,因为任何人面对可能的死亡因素或者受到不公正待遇或者不能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之时,都可能过激。然而,任何过激都仍然有其底线,这就是道德与人道。此君之所以有此举动来向对方咳嗽,喷沫喷痰喷口水的目的,恰恰在于故意传播病毒,其最终目的就是拉上对方两名取药人员当自己的垫背。由其主观故意来看,就绝不是简单的道德问题,而是将法律意识与人道意识完全丢弃,甚至已经走向了法律与人道的反面。危害公共安全罪罪名不宜轻易使用,但此君已经坐实了危害对方药房人员的事实,那么,如此严重过激行为,还仅仅只是一时冲动的道德失范问题吗?

  用喷口水喷病菌的方式拉一个当垫背,畜生不为。人类即便在战争行为中对于敌人也不能采取此等下作之为,何况是对于普通医务人员?没药可以再沟通甚至维权,得不到及时治疗可以再投诉,但无论再急再绝望,人道底线万万不能丢弃。并且,医院无药怎么可能只是对面两位取药人员有责任?她们充其量只是有药给药无药等药的工作人员,凭什么不问青红皂白就向对方狂喷口水以泄愤?

  大疫当前,当事者、受疫情伤害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者最清,而不是任何旁观者。然而,唯有镇静冷静才可能理性应对严重的疫情,而任何过激行为只能令自己走向过激发疯甚至自取灭亡的绝路。原谅这位吐口水的声音请烂在某些人的肚腹中吧,法律不得原谅这种恶意践踏人性人道与法律的非人不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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