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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租对象回家”这一怪胎“胎死腹中”
http://www.scol.com.cn(2020-1-23 9:51:1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临近年关,“租女友回家过年”又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近日,记者发现,有不少网友发布求租女友或者男友的信息,同时也有人以不同价格出租自己,最高标价甚至达到了3000元。对于饱受催婚之苦的广大单身男女来说,真的会考虑租对象回家过年吗?(1月22日广西新闻频道)

  “每逢佳节被催婚”,又逢新春佳节,很多单身青年又开始发愁了,想想家人们即将发出的一张张“催婚令”,单身男女们表示“压力有点大”。于是,租个对象回家过年,成了一些单身者的无奈选择。继“租女友”后,近年来也出现了租男友现象,日租金超千元甚至更高。从春节“租对象”业务火爆,就证明需求还是很大。

  然而,细心观察“租对象回家”,就会得出“不靠谱”的结论。从近年来媒体报道看,有人租了对象回家,可等到过完年,结果多是一地鸡毛,不是假女友怀孕了,就是假男友被骗了,要不就是为了“合同”打官司,酿成冲突甚至引发犯罪。数年前,郑州一“土豪”发布了征女友回家过年的消息,结果有女孩欣然前往,却被骗了钱财,而有的甚至钱色均失,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即使对那些真想租对象回家以应付父母或七大姑八大姨的人来说,此行为也不靠谱。因为租对象应付父母和亲人,属于欺骗行为。即便是“善意”欺骗也是欺骗,迟早要穿帮,绝不该提倡,何况,还极易引发各类纠纷或犯罪,实在得不偿失。诚实,是做人的底线,依照中华传统文化中的“不孝”,“不诚实”即是“大不孝”。

  而那些自称为“绿色出租”的人,最终有也没有几个能把握住自己的。律师一再告诫,“租对象回家”存在法律风险,还悖公序良俗,甚至有“伤风败俗”之嫌。虽然法律不禁止“租对象回家”,但公序良俗、人伦情理等还是要坚守。谁敢保证“租对象回家”不暗藏性交易或卖淫之类的勾当?谁又能保证里面不会有可能的猥亵、强奸之类的犯罪?

  “租对象回家”助长了拜金风气,不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如果婚后无孩,岂不要租个孩子哄骗老人?如果一味纵容或支持这种行为,灵魂就会扭曲,道德就将沉沦,人性就要丧失。可见,“租对象回家”简直就是一“怪胎”,此怪胎不是天然形成的,而是故意培养的,最好让这个怪胎“胎死腹中”。由此,“租对象回家”要不得,年轻人切莫盲从。媒体更要讲良心,传播正能量,绝不能对这类“巧合喜事”过度渲染。(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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