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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生育假有“三利”,请支持!
http://www.scol.com.cn(2020-1-9 8:45:3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殷建光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月8日,上海妇联召开发布会介绍,在上海“两会”期间拟提交一项关于改革产假的建议。上海市妇联建议,合并女性产假和男性配偶陪护假为家庭育儿假,可由夫妻双方共享,夫妻双方根据家庭与职业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女方和男方各自休假的天数。增加家庭育儿假的总体天数,从现在上海市规定的138天(其中女方产假和生育假128天,男方陪产假10天)延长至半年(182天)。为平衡男性的育儿责任,强制孩子父亲休假不少于30天。(1月8日《南方都市报》)

  人社部近期对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类似建议答复称,产假和育儿假的性质不同,产假是为女性恢复身体所设。假期增加对用人单位人工成本、生产经营发展以及对女职工就业权益等方面的影响,还需要研究。“需要研究”,笔者不反对。但是,不要总“研究”下去,希望尽快给出一个让大家满意的方案。不过,就个人研究看,笔者认为,家庭生育假有“三利”,期盼得到政策支持。

  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我们常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孩子初始成长环境中,父亲不应该缺位。“消失的父亲”、“丧偶式育儿”现象,不利于孩子健康的成长。母亲给孩子温柔的滋养,父亲给孩子刚强的滋养,两者缺一不可。而且,还可以有效防范母亲养育孩子方面出现的偏差,父亲和母亲可以互相提醒,取长补短,共同给孩子创造一个健康美好的成长环境。有天有地,生命茁壮成长。父亲为天,母亲为地,天地同在,孩子精彩。

  利于夫妻关系和谐。养育幼儿是一个繁重而琐碎的工作,单纯的压在母亲身上,不合理,也不公平。养育幼儿,应该父母共同承担。这就需要我们给与父亲一定的假期,让其承担起父亲的责任,丈夫的责任,这样利于家庭关系和谐。实际生活中,夫妻之间的家庭矛盾,有许多是因为养育孩子工作不均引起的。我们应该淡化这种矛盾,据调查,母亲认为自己承担养育责任的比例高达61.67%,仅有22.42%的母亲认为孩子的父亲承担了主要的养育责任。如此责任不均,妻子怨声载道,可以理解,但也埋下了夫妻矛盾的隐患。

  利于家庭幸福。家庭的幸福包括夫妻小家庭,还包括夫妻背后的两个大家庭。如果在养育孩子中,夫妻忙碌,尤其是丈夫没有时间照顾孩子,那么,帮助照顾孩子的重担必然落在双方父母的身上,这也是现在一个现实。调查还发现,43.8%的受访者因家庭缺乏照护能力而放弃生养两孩,62.37%的受访者表示孩子交由祖辈看护。但是,由于双方父母身体状况的不同,照顾孩子也会产生一些差异,于是,家庭矛盾油然而生。这些矛盾的根源是夫妻照顾孩子不足造成的。如果我们有了家庭生育假,那么,这些矛盾必然减少,必然让三个家庭的幸福提升一个新的档次。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系教授林燕玲亦指出,过去政策通常无视男性的家庭照顾责任,认为妇女主要承担照顾和养育子女的责任。这造成男性难以参与育儿,而女性生育压力过大,无法平衡家庭与事业,在劳动力市场上遭遇性别歧视。笔者认为,这个观点非常有针对性,社会进步,时代发展,男女应该平等。我们必须重视男性的家庭照顾责任,让其责任凸显出来,这对减轻妇女负担,淡化就业性别歧视,意义深远。同时,家庭生育假也是我们面对家庭打造的一个假期,这对打造新时代家庭文化,提升家庭美丽指数很有意义,也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社会进步,经济繁荣,我们应该让家庭享受到社会发展红利。(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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