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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报假警被行拘”:110岂是“你想打就打的电话”?
http://www.scol.com.cn(2020-1-4 9:31:0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叶金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一男子拨打公安110报警称“杀了人”,接警后,江苏省南通市辖区派出所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处置这起突发警情。未料,经现场调查警方证实,真实情况却是报警男子醉酒后行为失控,加之与妻子发生争吵冲动之下谎报警情。昨天,处警民警介绍,违法男子孙某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天、罚款200元。(1月4日《江海晚报》)

  近年来,各地类似恶意谎报假警而造成社会恐慌、浪费警力、扰乱秩序的案例已发生多起,诸如:谎报车站有炸弹、谎报有人非法持枪、谎报有人蓄谋杀人……等等。每一起恶意谎报警情的背后都有警力的大量出动,甚至造成社会的恐慌和秩序的扰乱。

  根据治安管理条例规定,虚假报警行为,根据后果以及当事人认罪态度进行警告,批评教育,罚款拘留15日以下。另外,对故意谎报警情,影响正常警情处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可见,“恶意谎报假警”既是对法律法规的一种藐视行为,更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众所周知,恶意谎报假警,不仅无形之中制造了恐慌局面,而且也严重地扰乱了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浪费了警力资源,有可能使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众,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帮助。此次孙某借着醉酒后“行为失控”,以及和妻子发生争吵后“一时冲动”,竟然谎报假警“杀了人”,造成警方赶赴现场处置,结果却是“虚惊一场”,这不仅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而且也浪费了警力资源,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可以说,孙某“恶意谎报假警被行拘”,完全是其咎由自取,一点也不冤。

  笔者以为,孙某“恶意谎报假警被行拘”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这不仅仅是通过法律手段给予谎报假警者的一次惩处和警醒,更是对其他人的一次警示和告诫。

  其实,我们应该知道,110并非是“你想打就打的电话”,它也是有受理范畴的。据了解,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等7件事为110受理范畴。因此,作为市民,应首先弄清110受理范畴,切不可认为110就应是“有求必应”的,而滥拨乱打110, 甚至出现恶意骚扰110,或故意报假警等恶意行为。这不仅是在浪费110有限的资源,而且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但愿通过“谎报假警被行拘”这一案例,能警示更多的人要遵守法律法规,做一名公序良俗的遵守者和维护者。同时,也向我们再一次警示:110不是“你想打就打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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