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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健全的司法机制为正义加持
http://www.scol.com.cn(2019-12-31 7:55:4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张楠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2月30日,湖南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对新晃涉“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公开宣判。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原政委杨军、新晃一中原校长黄炳松等10名涉案公职人员一审被判七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12月30日新华社)

  十几天前的12月18日,“操场埋尸案”的主犯杜少平已经被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如今,杜少平背后的一干公职人员的判决结果也已尘埃落定。到这里,这一起震惊全国的“埋尸案”基本划上了一个句号。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这两次审判,再次向世人显示了正义昭彰的必然性。如果邓世平老师泉下有知,看到这样的结果,也应该瞑目了。只是,面对这个涉及数十人、数十个家庭、隐藏着无数人间悲喜剧的案件,欣慰之余,我们更需要的是反思,反思如何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们不妨做一个纵向的假设——如果事情不是发生在2003年,而是发生在16年后的今天,杜少平等人还会那么轻而易举地埋尸操场,让一切都好像没有发生过一样吗?杨军、黄炳松等人还会胆敢为杜少平遮掩真相,并且操纵整个办案过程让邓老师家人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无处申冤吗?如果没有杨军、黄柄松等人从中作梗,邓老师还会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仿佛空气一般在人间凭空消失了吗?

  恐怕不能。因为,在“天眼”工程的监控之下,一个人不可能在学校这样的场所突然“消失”了无踪迹;因为,在层层责任追究的压力之下,要想打通那么多涉及不同部门的关节而不出现“纰漏”,可能性极低;因为,在“八项规定”的约束及纪检监察部门的高压之下,要想安排请吃并让他人心甘情愿地为你徇私舞弊,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没有公职人员尤其是司法系统人员的深度参与,杜少平之流不可能存在,也不可能横行如此之久。

  无论是在科学技术的应用上,还是在办案过程的监督上,当下与16年前都已不可同日而语。从这一点上来说,16年后的正义,虽然姗姗来迟,却也是势之必然。近些年不断有“顶替上学”“顶替就业”之类的“陈年旧事”被曝出,以及甘肃“白银连环杀人案”高承勇、“夺命情侣”劳荣枝这样的长期逃犯的落网,无不显示出技术进步对正义彰显带来的促进作用;而云南孙小果的落网及其保护伞的打破,则显示出法治的进步与监督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健全对正义的加持。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背后,是与司法有关的体制机制的不断健全与完善,是对司法机关和人员监督的不断加强,是在监督与责任追究中不断增强的办案人员的责任心,是先进科学技术在司法过程中的创新性运用,而由此所倒逼出的,则是司法系统更加良性的运转,以及人民群众更多的获得感与安全感。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们应该乐见这类积案的浮出水面,也应该乐见更多杨军之流受到法律的严惩,虽然要揭开一些家庭乃至社会的伤疤,但对于最终到来的正义而言,这样的“痛”是值得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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