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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宣判,让法治更有力量
http://www.scol.com.cn(2019-12-31 7:54:3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谢伟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2月30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对新晃涉“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公开宣判。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原政委杨军、新晃一中原校长黄炳松等10名涉新晃“操场埋尸案”公职人员被判处七年到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操场埋尸案”已经成为一个举国关注的公共案件,人们无不为这一案件的恶劣、残忍而感到震惊、愤怒。人民群众通过媒体、网络发出强烈呼吁,希望司法机关对这一案件从事实到法律进行全面彻底的审查,还受害人以公道,还社会以正义。公众的刨根问底、穷追不舍,不是抱着猎奇心理,而是对公平正义和社会安宁的高度责任感,更是为了增强对法治中国的信心。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有“伞”必打,公众始终确信的是,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终究不会缺席。

  树德务滋,除恶务本。新晃“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宣判结果表明,党和政府与黑恶势力水火不容,对于“保护伞”必将连根拔起。杨军等一干涉案公职人员,本身就是处在司法系统的关键岗位,理应保卫一方百姓平安。然而,在面对有重大嫌疑的犯罪分子腐化拉拢之下,成为了为之洗白的“马仔”,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最终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他们的所作所为,严重违反党纪国法,极大损害司法公职人员的形象,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此刻,他们接受法律的严惩,实属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彻底查处杨军等一干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的违纪违法案件,对夺取扫黑除恶的最终胜利,有着标志性的意义。坚定不移扫黑除恶、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决清除司法害群之马,是我们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体现,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纯洁政法队伍、净化法治环境,不能是坐而论道,而是起而行之。新晃“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宣判,正是对这种理念的诠释和践行。

  举正义之剑,彰法治之光。16年前的历史积案“浮出水面”,是中央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果。深挖严查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绝不姑息、绝不手软。杨军等涉案公职人员最终被宣判,体现了司法机关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真诚态度,体现了努力纾解公众疑虑的切实行动。和之前孙小果案涉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宣判一样,“操场埋尸案”相关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必将打造一个扫黑除恶的“样板”,成为各地专项斗争开展的对照和参考。

  正义宣判,让法治更有力量。广大公众始终在密切关注“操场埋尸案”的进展,是基于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与期许。现在,新晃“操场埋尸案”相关公职人员渎职犯罪案一审宣判,必将赢得更强大的民意支持,人民群众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必将更加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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