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对带薪护理这个假更需要“当真”
http://www.scol.com.cn(2019-10-11 8:04:0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朱永华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10月1日,《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正式实施。其中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的用人单位应当支持护理照料,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目前,已有10多个省份与云南一样推出子女带薪护理生病老人政策,受到广泛好评(据10月10日《新华视点》)。  

  实话实说,如今在外就业打工的年轻一族,最不能放心的就是不在身边的父母老人,而他们的父母,又多出生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普遍都只有一个或两个子女,一旦生病住院,身边除了另一半,几乎很难见到子女在床前照料。而上了岁数的老人,身体出现不适又最希望看到儿女在身边,用很多老人的话说,能看到儿女给自己递上一杯水,病都好了一半。但这种最朴实的愿望,往往却由于儿女请不掉假而成为奢侈。  

  能够以制度形式规定让所有在外工作的年轻人享受“带薪护理假”,在父母老人生病住院需要照顾的时候,能及时回到父母身边尽尽做子女的孝心,这样的暖心政策必然会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我们常常抱怨时下的年轻人嘴上唱着“父爱如山”,心里却迷恋着“灯红酒绿”,但实际上他们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我们都知道,时下的很多民营企业不仅工作时间长,请假还特别难,请假超过3天以上甚至还可能被“炒鱿鱼”。平日的正常公休都难以保证,自然不敢轻易请假。不仅如此,民营企业员工请假扣工资是“不成文的规则”,父母一般也不愿让儿女冒着扣工资甚至“丢饭碗”的风险来医院照顾自己。“带薪护理假”的出台,无疑也消除了父母老人的这块心病。应当说,“带薪护理假”既体现出对工薪一族的政策关爱,更是切合现实的人文之举,同时,也是对中华传统孝道文化的一项制度传承。  

  然令人遗憾的是,因为国家尚未正式出台带薪护理假法规,这项暖心休假规定只是出自地方政府,对用人单位并不具有强制性,致使不少用人单位还没有“当真”,不仅能够享受者寥寥无几,包括用人单位在内和很多需要请假回去照顾住院老人的员工们“连听都没有听说过”。由此也可以看出,带薪护理假离真正落地还有不少的距离。  

  应当说,落实“带薪护理假”的第一大主体是企业或用人单位,但企业出于经营成本的考虑,对缺少政府推动督促的地方政策规定往往并不积极主动,尤其是向这类需要企业承担支出的福利项目,不少企业多是抱着能少则少,能无则无的态度。因此,在笔者看来,好政策不能只写在纸上,能够让企业把带薪护理假当“真”,不择不扣的予以落实才是制定政策的本义;除了加大宣传力度之外,也要制定和推出相应的奖惩手段,对主动落实带薪护理假的企业,给予相应的荣誉或政策奖励,而对于一些“装聋作哑”,无视地方法规政策和员工利益的用人单位,更要严肃处罚,只有通过相应的方式和手段,让企业把“带薪护理假”当真,不落实就要付出代价,暖心政策才能真正发挥出她的“热量”。(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