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结离婚”23次,说明拆迁补偿有漏洞
http://www.scol.com.cn(2019-9-25 14:10:2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为占有尽可能多的拆迁补偿利益,在今年3月份短短15天时间内,浙江丽水一家相互间关系为表兄妹、亲兄弟等的11名成员,先后结婚、离婚23次,进行户口迁移,小叔子和嫂子结婚离婚,又和嫂子的妹妹结婚离婚,甚至还有人和亲家母结婚又离婚……随着公安机关调查的深入,这11人先后被采取强制措施,4人被刑事拘留,7人取保候审。(9月24日《都市快报》)

  拆迁补偿关于到村民的切身利益,现在由于拆迁安置一般都是按户和户中的人数多少进行补偿的。因此,一些人搞假离婚,把一户变成了两户或者多户,然后,再来一个假结婚,户中又增加了人口。增加一个人,可以多得到几十平方米的房子,等于得到了几十万元的“真金白银”。从而一些地方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假结(离)婚现象十分普遍。浙江丽水这一家来说,在短短15天时间内,利用相互间关系为表兄妹、亲兄弟等的11名成员,先后结婚、离婚23次,进行户口迁移,小叔子和嫂子结婚离婚,又和嫂子的妹妹结婚离婚,甚至还有人和亲家母结婚又离婚……搞得脸面都不要。

  “婚姻不是儿戏,假结(离)婚不可取。”“假结(离)婚,得不偿失,害人害己。”这户人家一些成员为了多拿补偿款,搞假离婚、假结婚,是非法的。这11人先后被采取强制措施,4人被刑事拘留,7人取保候审,可以说是罪有应得。但这事对有关部门来说,也是一种警示。虽然从这起假结婚、假结婚事件中看出了一些人的自私自利,但有关部门在制定拆迁补偿办法时出现的政策漏洞才是拆迁变成了“拆婚”这一闹剧的根源。如:有的地方拆迁补偿执行“一户一宅”政策,也就是“按户补偿”,一户只认定一栋房子作为主房。由于户有大小,有的只有一个人,有的可能多达七八口,十来口,“按户补偿”对那些人多户少的家庭来说显然是不合理的。所以村民们通过“离婚”,将原本的一户变成了多户,爷爷奶奶“离婚”了,爸爸妈妈“离婚”了,小夫妻也“离婚”了,原来一个大家庭变成了六七个“小家庭”,可以得到比原来多得多的补偿。而有的地方是以人口数量为补偿标准的,有的人就搞假结婚来增加人口,多拿补偿款。

  虽然不一定每个农民都十分自私,但绝大多数人还是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这种假离婚、假结婚虽然看起来有点丢人,但得到了实惠,而且大家都在这样做,不这样做的反而可能会被人嘲笑。如果单纯从道德层面指责村民对利益的诉求似乎有失公允。拆迁变成了“拆婚”责任不全在村民,有关部门制定的方案是否合理、是否严谨,是一个关键因素。

  各地对于拆迁补偿安置应该慎之又慎。近年来,各种拆迁纠纷屡屡发生,有政府擅自降低补偿款的问题,有补偿不公平的问题,也有补偿设置不合理的问题。要想杜绝拆迁变成“拆婚”,就必须制定更为公平合理的统一补偿标准和完善土地拆迁中的监管和流程。政府部门认真思考拆迁变成了“拆婚”的原因,如果在拆迁补偿过程中,能多听听老百姓的意见,制定出更为科学合理的补偿办法,堵住拆迁过程中的各种漏洞,可能使拆迁更加公平合理,也就不会发生这种拆迁变“拆婚”的闹剧了。(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