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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穿警服”现象,不能只靠警察责令脱下来
http://www.scol.com.cn(2019-8-17 9:21:0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郭元鹏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市场星报》报道,日前,安徽肥西警方巡逻民警发现,花岗镇某小区门口的岗亭有4名人员穿着疑似警用服装。民警立即对4人进行检查,经查看,四人头上所戴的帽子与警察警便帽一模一样,皆印有警徽,身上所穿的衣服仅在上衣左口袋处挂一印有“保安”字样的胸牌,其颜色、款式、胸徽等与警察的执勤警服无异样。

  经进一步调查询问,该4人是某保安集团有限公司派驻到该小区从事门卫、内部巡逻等工作的保安队员,其穿着的是与人民警察制式警服相混淆的仿制警服,服装也是该保安公司集体配发的,目前在该小区共有8名保安队员。为此当地警方责令这家保安公司人员“脱下警服”。

  我们相信,有了警察的较真,“保安身上的警服”是一定可以脱下来的。问题是,我们的社会上还有多少“穿警服的保安”?延伸了来说,何止是一些保安“在穿警服”?

  警服是警察的制式服装,这种服装不是谁想穿就能穿的。根据《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警服只有警察可以穿着,市场上不允许销售警服,不允许模仿警服,穿着“模仿警服”可以处以1000元的罚款。而实际上,“保安穿警服”是一种社会现实。在生活里,我们会看到不少“像警服的服装”,有的仅仅是衣服的款式和颜色“像警服”,有的竟然还模仿了“警服的警徽”。我们可以理解的是,保安公司之所以给保安配发“像警服的服装”,是基于“威严”考虑的。但是,这种做法却着实是违法行为。

  保安的“威严”不该依靠警服维系,更好的“威严”,更好的“尊重”,应该依靠自己的劳动来维系。除了“保安身上的警服”,我们会发现一些社会人员也能“穿上警服”。比如,媒体上就常见“假警察”,“假警察”在行骗的时候也是“穿着一身警服”的。除了“胡乱穿警服”之外,还有“胡乱穿军装”的情况。这暴露出的问题实际上是“制式服装”生产乱象。一些服装企业,为了利益最大化,不问定制服装的单位是谁,也不问定制服装的人是谁,只要给钱就敢生产。这种现象值得关注。

  脱下“保安身上的警服”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因为“一身警服”很可能给市民造成误解。但是,脱下“保安身上的警服”却不能只靠警察的较真,还需要从源头上加强“制式服装”管理,也就是说必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制式服装”的企业,对于那些胡乱“生产警服”、“模仿警服”、“模仿军装”的服装企业要给予一定处罚,让他们不再把“模仿警服”推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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