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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不能“只听说过,没拿过”
http://www.scol.com.cn(2019-7-20 8:22:5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进入7月以来,全国多地进入“烧烤模式”,部分地区最高气温达40℃以上。中央和地方政府就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出台措施,重申高温津贴应发放到位。记者调查发现,一些行业和企业发放高温津贴仍不到位,有劳动者反映“听说过、没拿过”。此外,今年以来,上海、福建、天津等省市陆续调整高温津贴标准,但有的地方标准多年未变。(7月18日新华社)

  每年夏季,“高温费”都成了劳动者们心中的痛。虽说国家及各省市一再下发文件,为劳动者争取福利。有关部门虽然对“高温费”的发放有一定的规定,但由于措辞比较含糊,加上强制性不够,因而被一些企业钻了空子。根据2012年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35℃以上高温天气,是一天的平均温度,还是最高温度?有些工作一会儿在室内,一会儿在室外,那这个怎么算?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费”,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标准,也没有明确。

  由于政策含糊不清,执行起来也就十分困难。有的企业通过增加通风设备、错开作业时间、减少高温时段作业等措施来变相逃避“高温费”的发放。譬如:有的白天让工人休息,早晚或者夜间作业等。工作量还是这么多,但省了一笔“高温费”。再加上对劳动者反映的个别企业少发或拒发“高温费”的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由于取证难等问题,往往无可奈何,大多是不了了之。高温费,发不发?发多少?很大程度上还是取决于老板的“心情”。借用网络上流行的一个比喻,高温费,发的不是钱,而是“业界良心”。原本一份清凉的问候却寒了不知多少工人的心。

  日前,媒体援引的一项调查显示,11000余名受访打工者中,65%声称从未收到过高温津贴。之所以拿不到,有的说不了解相关政策,有的说知道政策却并不敢向领导要。这说明,尽管高温津贴制度实施了很多年,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重视,但一些企业还是不当一回事。企业不发如何监督,员工投诉丢掉工作怎么办?由于“高温费”不属于工资的范畴,劳动部门很难处理,只能通过劳动仲裁等解决。另外,即使真的处罚,工地或者快递公司都有几十上百号人,高温费一赖就是好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而劳动部门最多只能罚2万元,可以“省”下大笔的钱。这样的老赖,如何应对?

  工人享受“高温费”,是法律法规给予的权力。要解决“高温费”的发放问题,不能寄希望于企业主的良心,也不能由工人自己争取,关键在于有关部门要有作为、敢作为、主动作为。有关部门应该对“高温费”的发放有一个明确的规范,明确高温津贴发放的具体方式、细则,只有完善了各项“高温福利”,才能让高温津贴不再有模糊空间。譬如:各省市应该明确从事户外作业的工人,每年拿几个月,每月拿多少的高温费。有了一个明确的标准,从而使执法部门比较好执法,执法起来也就比较容易。当然,更关键的是,执法部门要多下工地、多去企业宣传法律政策,全社会也要一起监督用人单位。对于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用人单位要依法责令其改正并给予严厉的惩戒。引入信用评价、联合惩戒机制,将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推动高温津贴发放到位。另外,劳动者也必须团结起来,大家都来讲法律要权益,这样才能让“高温费”发放到位,不再让“高温费”只“听说过,没拿过”。(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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