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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冷热不均”,公共服务岂能顾此失彼
http://www.scol.com.cn(2019-5-23 8:39:1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吴玲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年来,每到七夕、情人节、5月20日等“吉祥日”都会有大量新人扎堆办理结婚登记。近日,一则“今明两天只办结婚不办离婚”的新闻在网上引发热议。5月20日当天,在山西晋中榆次区婚姻登记中心,不少情侣排队前来办理结婚证。现场工作人员表示,这两天办理结婚登记的人太多,离婚手续20日、21日先暂停两天,22日恢复办理。(5月22日新华网)  

  消息一出,许多网友大呼“不合理”,并表示“结婚窗口办理结婚业务,离婚窗口办理离婚业务,不能因为结婚的人多就把办理离婚的窗口关掉”;也有网友认为,结婚和离婚都是公民的权利,不应该区别对待;此外,还有网友表示工作人员人手不足,加上婚姻登记人数暴增,暂停离婚办理也是无奈之举。

  对此,榆次区民政局回应称,“吉祥日”大量新人扎堆办理结婚登记,人手不够,加之办理离婚登记需调阅档案、调节等程序,办理一对约需1小时,因此工作人员建议个别办理离婚的群众如果不急的话可以过两天再来。

  现实生活恰如网友吐槽:你永远想象不到,在中国离个婚有多难!这样做,貌似“合理”,但是实际上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更不合情。婚姻自由,离婚自由,这是权利。“公民享有婚姻自由权,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结婚和离婚权利都是平等的,没有先后。从政府服务层面讲,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都是婚姻登记机关的法定职责。人手不够,也应该采取措施,增加人手,满足群众办事需求,这是政府部门应有的服务姿态。 

  婚姻登记“冷热不均”,公共服务岂能“顾此失彼”。也许在山西晋中榆次区婚姻登记中心人员来看,只结不离人之所愿,结婚是喜事,离婚是悲剧,或者受“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的旧观念影响,迷信“5·20” (我爱你)这一天是好日子,所以怠慢了离婚人员。离婚和结婚,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应该一视同仁,按时间排队顺序办理,这才是正确的做法。对结婚离婚办理的“冷热不均”,折射窗口服务自作多情的“服务短腿”,也是好心办坏事。面对特殊情况,相关部门应及时做好预案,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而不是“删繁就简”“冷热不均”顾此失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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