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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告随便告”,如此不为当问责
http://www.scol.com.cn(2019-4-2 8:04:5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隔山打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018年9月,康某回老家——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常林乡花盐河村,占用耕地和部分非耕地,在离同村村民杨娟(化名)家5米远的地方,修起一座豪华活人墓。杨娟向当地乡政府、县国土局等部门口头、书面乃至登门反映了近半年,希望拆除家旁的活人墓。但杨娟成为“皮球”被相关部门领导踢来踢去。期间已感到不甚其烦乡长怒怼村民,要告随便你告。当地干部给杨娟“表硬态”:“等人死了埋了以后,再连人带坟一起给掏出来。”(4月1日,封面新闻)

  其实,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一个违法占用耕地的问题,只需相关部门的依法处理就能解决的,为何会出现当地乡政府、县国土部门相互推诿的情况,甚至还引起了国家信访局的关注,这确实让人难以释怀。所幸的是该问题被当地电视台“阳光问政”作为典型案例,并得到了当地副县长的表态,让这一久拖未决的问题有了具体的解决时间。

  尽管如此,但这一案例所暴露的问题,确实值得深思。正如该副县长所言“这反映了我们工作不力,作风不实,执法不严,不敢担当,慢作为。”

  就该案例的本身而言,按照国家现行土地法的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占用耕地建窑、建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来看,县级国土部门应当履行主体责任。而并非如当地国土部门所称“乡上也有执法权”。更为奇葩的是本身具有执法权、可采取强制措施的县国土部门还把“球”踢给当地一个自治性组织的村委会。此时,不得不问,连自身职责和法规都不明白的部门,怎去做到履职尽责、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更不要说为了维护老百姓的利益敢于担当,有所作为。

  占用耕地修墓,国土局、乡政府都介入了,按理说拆除这个活人墓轻而易举。可事实并不像按理这么简单,原因何在?久拖不决的背后是否有深层次的原因,还需要相关部门的深入调查。在笔者看来,透过相互推诿的过程,绝不是简单的懒作为、慢作为问题。

  依据土地法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不仅要“阳光问政”,更要追责问责,以此为基层干部树好主动作为的工作导向,而不是等问题变得复杂了,媒体曝光了,领导过问了才再去解决问题,这样的做法既让自身的担当作为打了折扣,也让群众不满意。(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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