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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术中加价”追究刑责是治本之策
http://www.scol.com.cn(2019-4-29 8:11:4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4月24日下午,海口铁路公安处火车轮渡南港派出所民警在海口南港码头例行检查时,查获一名涉嫌敲诈勒索的网上逃犯关某。经了解,关某,男,37岁,系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2018年9月30日,26岁的郑某到广东省台山市公安局报警,称他本人2018年9月份在台山市某医院做割包皮手术。在手术进行到一半时,被医生关某强行加收手术费4000元。关某闻讯后潜逃。(4月28日《南国都市报》

  医生“术中加价”行为,一般被作为不合理收费或医疗纠纷处理,由于对涉事医生的处分、处罚力度不大,难以遏制“术中加价”现象。海南籍医生关某因“术中加价”涉嫌敲诈勒索被网上追逃最终落网,具有强大的震慑作用。笔者认为,对医生“术中加价”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予以重典整治方可治本,相信能将医疗行业这一顽疾给彻底“治愈”。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医生为牟取个人利益,不择手段地从患者身上“捞钱”,他们在对患者治疗或手术中强行加收费用,进一步增加了患者经济负担,恶化了医患关系。面对医生“术中加价”行为,患者当时如果拒绝的话,会担心医生做手术中不尽心或搞一些“小动作”,让自己遭受痛苦和影响手术效果。在这种惧怕心理作用下,很多患者只好乖乖就范,被迫同意医生“术中加价”。

  试想,患者躺在手术台上,手术进行到一半时,医生突然停下要求加收成倍的费用,简直是拿患者的生命健康当儿戏。然而,针对医生“术中加价”的行为,出面来处理的一般是卫生行政、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且被当作不合理收费或医疗纠纷来处理,而最终的处理结果,也多为退费了事,涉事医生受到的行政处罚相对较轻,不“伤筋动骨”。这种不痛不痒的处罚,当然起不到多大震慑作用,在巨大个人利益的诱惑下,“术中加价”的现象根本就无法遏制。而把“术中加价”作为涉嫌敲诈勒索追究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术中加价”行为可能带来牢狱之灾,医生的职业“饭碗”也将不保,利弊权衡之下,医生便不敢再以身试法,“术中加价”现象将能从根本上得以遏制。

  此外,尽管医生“术中加价”通常有患者本人签字“同意”,但不一定是患者当时的真实意愿表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和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医生“术中加价”看似征得了患者本人或其亲属的同意,如果不是患者本人或亲属的真实意愿,而是被迫做出的选择,在法律上则属于无效的医疗合同。在司法部门追究涉事医生刑事责任的同时,患者也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依法索赔。

  笔者认为,这起案例是一个很好的示范,对医生“术中加价”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不失为整治这一医疗顽疾的治本之策,应该予以大力推广。(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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