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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灾烈士”作广告是法律意识和媒介素养双欠缺
http://www.scol.com.cn(2019-4-5 7:56:2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杨维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的一则海报经传播后招致极大争议,海报文案显示“免除凉山火灾烈士信用卡未还清款项”,有网友质疑该广告是对烈士的不尊重。4月3日下午,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官方微博发布《致歉信》称,对本次不当行为深表歉意,已要求所有转发图片员工及时删除,并将妥善处理其他事宜。(综合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3日报道)

  随着网络资讯的发达和网民数量的增长,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喜欢利用网络媒介推销本地资源和产品,“蹭热点”是利用网络推介的一种重要方法,也是效果比较显著的手段。这段时间,就有很多地方和单位“蹭”热播电视剧《都挺好》的热点,积极推介本地的旅游资源,网友们也比较认可这种传播方式,在阅读后积极进行转发。

  但“蹭热点”要讲究方式方法,不是什么热点都可以“蹭”,如果“蹭”了不该“蹭”的热点,不仅会招来一遍骂声,还会影响单位形象,情况严重的还有可能涉嫌违法,付出法律代价。四川凉山木里森林火灾,30名扑火人员英勇牺牲,全国人民都在为他们伤心难过,但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却将其作为产品“卖点”,制作以消防人员火场救援为背景的宣传海报,把某烈士的信用卡欠款信息印制在海报上,甚至还将烈士名字及“免除”“所有未还清款项”等关键信息放大加粗。该事件曝露出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部分工作人员不仅法律意识淡薄,所做海报违反了《广告法》、《英雄烈士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而且网络媒介素养低劣,分不清网络运用的具体场景,是典型的法律意识和媒介素养双缺失。

  这些年来,像这样“好心办坏事”的“蹭热点”事件已发生过多次,前些年,某地一家保险公司在一个令全国人民震惊的灾难现场推销保险产品,图片和视频传到互联网上后,网民一遍骂声,成为“蹭热点”的负面典型案例。此次“蹭热点”事件,虽然相关图片已被删除,当事单位也向公众道了歉,但恶劣影响已造成,希望事件当事单位能够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举一反三,全面加强从业人员法律知识的学习、网络媒介素养的培养与提升。

  面对不可逆转的时代发展形势,“蹭热点”的确是网络推介的一种技巧,但利用网络热点推介时,一定要分清热点性质、把握好尺度,不要见热点就“蹭”。一般来说,政治性热点、国际性热点、灾难性热点、事故性热点都不能碰。对于一些热播的影视剧、不经意走红的网络语言,根据自身实际,有针对性的“蹭”一“蹭”也无伤大雅。同时,在“蹭”的过程中还要讲究方法和技巧,做好相关预案和策划,力争效果最大化。比如前两年甘肃景泰县副县长周春材“蹭”“保温杯”热点,不仅与他所推介的枸杞有关,而且在推介过程中制作了相关横幅,主动与县里和市里的宣传部门沟通联系,因此推介效果比较好。

  “人群在哪里,我们的工作重心就应该在哪里”。在我国已全面进入网络时代的今天,利用网络媒介推介和展示工作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员工应该具备的媒介素养和工作技巧,但运用好、运用得恰如其分才体现真本事。这是新时代一门必修课,需要我们用心、用情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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