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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性侵儿童,防范与严打当并举
http://www.scol.com.cn(2019-3-16 9:14:1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据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日前发布的《“女童保护”2018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显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儿童上网比例越来越高,诸如不法分子制作网络儿童色情制品等网络性侵儿童案件频发。两会期间,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及业界专家聚焦儿童保护,呼吁加快落实儿童防性侵教育制度化,促进儿童防性侵机制建设,推动保护儿童相关法律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3月15日工人日报)

  据《报告》显示,2018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317起,受害儿童超过750人。对此,多位代表和委员在两会期间对性侵儿童问题都很给予了特别关注。他们的建议主要集中在如下几方面,如法律层面亟待对网络猥亵儿童方面的立法;家长要提高防范意识,发现情况及时报案并搜集证据;把防性侵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常态化教育当中,要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材,并动员包括志愿者在内的一切社会力量加以推动等。

  除了上述防范性侵儿童的建议外,还有一种声音是:面对性侵儿童不断上升的趋势,需要提高犯罪成本,加大处罚力度。因为从目前的法律看,虽然我国《刑罚》对性侵未成年人有严格的法律规定,但还不足以对性侵儿童犯罪起到足够的震慑作用。依照现有法律,对性侵儿童的罪犯案,犯罪嫌疑人一般只被判处3到10年;只有满足“情节恶劣的”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这两项后,才能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就是说,对于性侵儿童这类严重犯罪,如何量刑,还存在法律上的模糊地带。

  然而,即使性侵儿童的法律再严厉,仍无法保证少发生甚至不发生此类案件。就像患病一样,防范才是根本,因此,如何推进完善儿童保护制度,为防止性侵儿童筑起一道道防护网,当摆在首位,这也是提出建议的这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乃至全社会的基本共识。而从发生过的性侵儿童案来看,基本都是防范不到位造成的。既有家长的“疏忽大意”,也有学校教育的缺位,从而使性侵儿童变得更容易。

  只要稍作梳理就不难发现,各地发生的性侵儿童案,基本都是身边的熟人在作恶,其中包括邻居、亲属、教师等。而越是身边的熟人,无论是家长、学校还是儿童本人,都对此放松警惕,这使作恶者更容易得逞。据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儿童安全基金女童保护项目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每年被曝光的性侵儿童恶性案高达192起,平均1.9天就曝光一起,其中教师涉案就达42起,且多发生在农村,其中超过70%的案件发生在校园。这说明,无论是对教师的日常监管,还是家长的提醒等,都存在巨大的漏洞,这导致本该筑牢的防护链条环环失守。

  可见,无论是性教育缺失,还是对儿童的监护;无论是学校的监管,还是第一监管人家长,都存在责任缺失问题。因此,加强监管核监护,是预防此类犯罪的关键。预防儿童遭性侵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学校、家庭、社会等方方面面,需要教育、管理、应对处理的各个环节。而法律仅是最后手段,是案发后对罪恶的惩罚。加大处罚力度当然可以考虑,但必须在严惩此类犯罪的同时,把防范做到极致,由此才能使防范与严打并举,形成合力,而这恐怕才是减少性侵儿童案频发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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