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车道是道路的“生命通道”。然而现在每到节假日,高速公路拥堵时,部分车辆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的行为依然时常出现,还会影响交通救援。怎样让高速出行更加顺畅、安全,遏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在两会上,来自江苏的30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非法占用应急车道处罚力度的议案。代表们联名建议: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罚款3000元、扣12分。并建议对累计三次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在罚款、计分的同时,增加拘留15天的处罚。(3月11日澎湃新闻)
这次,代表们呼吁,让出生命通道刻不容缓,希望对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尽快加大处罚力度,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这样的建议切中时弊,很接地气,应该点赞。
应急车道主要设置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两侧,当路面上发生紧急情况的时候,可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快速通行,赶赴现场救助伤员、处置险情,它的通畅与否和生命安全紧紧关联。占用应急车道危害甚烈,会延误紧急救援,甚至会造成伤员因为救治不及时而死亡的严重后果。还很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祸及其它车辆,造成交通拥堵和人员伤亡。
那么,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现象为何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呢?这是因为有些驾驶员根本就是两口子铲地——不顾(雇)别人,缺乏社会公德心,认为抢险救援仅仅是交通部门一家的事情,肆无忌惮地非法占用应急车道。还有些驾驶员存在侥幸心理,自作聪明地在高速路上躲避摄像头,把车牌遮盖、涂改、卸下,胆大妄为地非法占用应急车道。最主要的原因是,处罚偏轻,违法成本太低。有些驾驶员对于不疼不痒的处罚,根本就不在乎,不心疼,不害怕。
应急车道是专门给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使用的,素有“生命通道”之称。由于目前的处罚根本没有起到震慑的作用,结果导致此类行为频频发生。众所周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目前,在对于车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处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交通法规,目前,对于非法占用应急车道行为的处罚为罚款200元,记6分。事实证明,这是用“稻草人”吓唬“麻雀”,作用有限,理应改进。
代表们建议加大对非法占用应急车道的处罚力度,实行罚款3000元,记12分,并且增加拘留15天的处罚。能够起到杀鸡给猴看的作用,有关部门是否应该尽快实行呢?(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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