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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规则意识势必导致“法不责众”
http://www.scol.com.cn(2019-1-3 8:26:2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有专家认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必须得到严格执行。“醉驾入刑被广泛认为是一条好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因为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明星富豪还是平民百姓,只要触犯法律,一律依法查处。只有坚持执法公正规范,才能树立法律权威,增强执法公信力”。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囿于各方面原因,一些法律规定面临“执行难”。(1月2日《法制日报》)

  报道中提到,一些规定未被遵守,法律面临“执行难”,还列举了酒驾、行人过马路闯红灯、消毒餐具加收费用、公交车“老幼病残孕专座”不“专”等现象。而上述均为“法不责众”的典型事例。像“中国式过马路”,就是简单的“红灯停,绿灯行”,连小孩子都懂的道理,可在许多大人那里却始终是“一纸空文”。为了治理过马路闯红灯,一些地方甚至出“狠招”把违法者的形象曝光。可是,道德乃至法律最终非要靠曝光来维护吗?

  法不责众,是指当某项行为具有一定的群体性或普遍性时,即使该行为含有某种不合法或不合理因素,法律对其也难予惩戒。其实,在法理上不存在“法不责众”的情况,法不责众一是指法律制定得过于理想化,以至于在法律实施过程中和民众的利益多有冲突,很多人都会一定程度下违法犯法。另一种是指法律执行不严,执行不当,结果导致违法现象屡禁不止。但这里指的不是法律本身问题,而是良法得不到执行的问题。所以,这里谈的“法不责众”是“众”的问题而非“法”的问题。

  “法不责众”有其存在的客观原因,完全解决可能并不现实,维护正义必将付出很大成本。但如果“法不责众”太猖獗,无疑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更违反法治精神。“法不责众”说穿了是规则意识不强的问题,尤其是社会大环境中都严重缺乏规则意识导致。除了上面提到的例子外,哄抢、加塞、走后门、批条子等等,岂不都是“法不责众”或变种?长期养成的不按规则办事的习惯,必然导致无论做什么事都或多或少存在“法不责众”的心理。

  共享单车,在我国算是共享经济一个较为成功的范例,却也时常遭遇单车移位、损坏、偷盗占为己有等乱象。“共享”理念在于“合作”,而合作必须守规则,遗憾的是,从目前看,共享单车遇到的一系列问题,恰恰是因为有人不讲规则造成的。如果平时就不注重规则意识,那么到了使用单车的时候,也一样不会守规则。相反,如果平时就遵章守法,有很强的规则意识,那么使用共享单车时,也不会差到哪儿去。平时就散漫惯了,一下子就给了这么多近似于“免费占有”的东西,不少人就会在利益面前原形毕露。

  有小学生答不上期末考题,就用表情包代替,让老师高抬贵手。某高校“网红”烹调男生在宿舍做饭,因违反校规受处分,可为他喝彩的网友却同情他。人们看到的孩子求老师“放一马”或网友为违反校规的男生求情,都忽略了一个可怕的惯性思维,即“规则意识”的严重缺乏。缺乏“规则意识”的孩子就是如此炼成。这正是平时缺乏对规则意识、公平意识、契约精神的教育和引导才导致的恶果。

  然而,绝不能让“法不责众”再猖獗下去了,否则,如何依法治国?若想破解“法不责众”困局,当培养规则意识。而规则意识的培养是一个很大的话题,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说清楚。生活中“法不责众”的猖獗,正是源于平时规则意识的欠缺。规则意识,是一个人的道德、良心、法律乃至信仰。孩子缺乏规则意识,恰恰是大人们“言传身教”的结果。“按规则办事”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靠一代又代扎实推进,必须重视起来,因为这不仅事关品德,更关系到法治中国的未来。(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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