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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会不该成为戏弄劳动法规的场所
http://www.scol.com.cn(2019-1-2 8:22:54)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丁家发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某外企上海办公室的年会特等奖近日被众多网友热传。原来,该公司年会上设置的特等奖是“带薪年假一年”。不过真相却令人哭笑不得,奖品的颁发日期是2018年12月28日,有效期是2018年12月31日,所以实际休假也就是3天。知道真相的特等奖得主恐怕免不了要“眼泪掉下来”,说好的“一年”,怎么就变成3天了?(1月1日《南方都市报》)

  许多企业每年岁末年初都要召开年会,总结过去一年的成绩与不足,展望新的一年发展。在年会上,一般会有职工们翘首期盼的抽奖环节,而上海这家公司年会设置的“带薪年假一年”特等奖,实际假期就3天,确实让人哭笑不得。笔者认为,年会抽奖的中奖面较大大,作为一项年终的福利,千万不能让一些令人哭笑不得的奖品寒了职工的心,更不能成为戏弄国家劳动法规的场所,用类似“带薪年假一年”的特等奖来忽悠职工。

  年会上的奖品可以搞笑,以活跃年会的现场气氛,这一点无可厚非。但不能以游戏的心态,让本该给职工一点年终福利的奖品,变成了拿职工“穷开心”的工具。比如,有公司年会抽奖的奖品声称是500万元大奖,而获奖者拿到手的却是一张价值仅2元的彩票,虽然在理论上有中500万元大奖的可能性,但现实却几乎不可能。试想,这种与期望值悬殊的奖品,纯粹拿职工开涮,怎能不寒了职工的心。

  如果设置一些奇葩的奖品,的的确确是为了在年会上搞笑,博大家一乐,但最后职工拿到手的年终福利或奖励还是丰厚的,就另当别论了。如果不仅在年会上用让人哭笑不得的奖品忽悠职工,在平时也是如此“抠门”和不靠谱,不能让职工得到真正的福利和实惠,那么,广大职工就很难对企业有一个归属感,也不会尽心尽力为企业工作,企业想有较大的发展恐怕很难。

  其实,带薪年假是劳动法规明确规定的一项职工福利,但如今很多企业却没有真正贯彻执行,职工根本就请不了带薪年假。上海这家公司在年会上设置“带薪年假一年”特等奖,实际假期就3天,可见,该企业对带薪年假的漠视程度,拿本该职工享有的福利作为年会奖品,不仅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损害,也是在戏弄和践踏劳动法规。而这种现象并非孤例,有一部分企业在年会上或平时,常常用劳动法规中规定的休假和福利,用以奖励或激励职工。这种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的做法,显然是不恰当的,企业主或管理者应当反思,别再用一些看上去很美却华而不实的福利或奖品来糊弄职工了。

  年会不该成为戏弄劳动法规的场所,“带薪年假一年”变3天,就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企业应当重视职工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规,福利不能“缺斤少两”,应让职工得到真正的实惠。而年会上的各项奖品和福利,不需要有多么高档和丰富,但应当少一些华而不实和忽悠,多一些令人期待的物有所值,要让年会成为分享企业发展成果的欢乐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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