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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员工自扇耳光暴露出维权弱化
http://www.scol.com.cn(2018-12-27 14:10:2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张维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完不成业绩被罚自己抽自己100个嘴巴,打得不标准还要“罚款”。无锡一美容美发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的“扣罚”标准。员工潘伟(化名)提供的微信工作群截图显示,罚款标准和额度五花八门。此外,还有就是花样繁多的“体罚”,包括10公里跑,吃辣椒、洋葱,喝整杯的醋,等等,并将惩罚的视频在工作群内发布。(据12月26日《扬子晚报》)

  每到岁末年初,公司总要盘点一下年度工作业绩,对年初预定目标没有完成的员工还是大有人在。如果从客观公正的角度上分析原因,我想,既有自身能力水平不够的内在原因,也有外部市场不够开阔的外在原因。但是,不论怎么说,员工未完成业绩也不能用侵犯人格尊严来体罚,或是任意罚款等手段给员工在身体和心理上造成双重伤害。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劳动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涉事公司不论是对劳动者任意“罚款”,还是让劳动自扇耳光等,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员工完全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可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很多员工还是选择忍,生怕惹怒了公司老板遭遇辞退走人,砸了赖以生存的饭碗。也正是基于这一现状,才有公司管理者目无王法,对员工管理非打即骂,俨然就把员工当成了私有的劳动机器。于是,在有些公司里,只有管理者想不到,没有他们做不到,想自扇耳光、跪地爬行、吃毛毛虫等等,这些既折磨人又侮辱人的歪招、坏招就这样一股脑地给整出来了。

  所以,笔者认为,罚员工自扇耳光暴露出维权弱化。有人说,困难是弹簧,你弱它强,你强它就弱。对于员工维权而言,何尝不也是如此呢?我们有很多员工整天都在委曲求全的工作环境谋生,对公司管理者明显带有侵权违法行为,也不敢正面申辩和反驳,最终导致这些管理者变本加厉,步步逼近,让员工无路可走才想到依法维权。

  值得庆幸的是,在这次罚员工自扇耳光事件,终于有员工将公司违法行为暴露于众,员工潘伟(化名)就是通过到无锡梁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维权,并提交了相关“证据”,包括“体罚”的视频、微信工资转账记录及考勤记录等。而且,同时也有6名员工提起维权诉求。这就足以说明,只要我们员工法律意识得到增强,面对不法侵害,敢于维权、善于维权,那么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能得到可靠保障。反之,员工就是任人宰割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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