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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地铁“龙虾男”警示不文明者
http://www.scol.com.cn(2018-12-23 7:38:30)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北京地铁2号线上,一名男子在车厢内吃小龙虾的视频在网络热传,据北京地铁公司核实,其间该男子不听地铁乘务人员和周围乘客的劝阻,将小龙虾的皮随手扔在车厢内。昨晚,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对此事发布情况通报,男子的行为污损车内卫生环境,相关视频在互联网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涉案男子梅某(28岁,河南省人)被北京警方查获。现梅某因寻衅滋事行为已被北京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2月22日北京青年报)

  流传的那段视频,想必人们还记忆犹新。北京地铁2号线上,梅某在车厢内吃小龙虾,并将小龙虾皮随手扔在车厢内。乘务管理员曾多次劝阻他不要在地铁内饮食,乱扔东西,但该梅某均以“没有违法”为由拒绝。而且,在他换乘地铁5号线后,在车厢过道、座位处继续随地扔弃啃食后的小龙虾皮,并与指责其行为的乘客发生争执,造成车厢内秩序混乱。他在地铁宋家庄站下车时将塑料手套、食品包装盒以及空酸奶瓶等垃圾物品故意丢弃车内。

  以前,在应对不文明乘客时,地铁公司坦言自己并无强制执法权。虽然北京有相应的乘客守则要求乘客文明乘车,但作为运营方,地铁方面确实没有强制执法权。北京制定过《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但2014年在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待审议的《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稿中,已将“地铁禁食”条款删去。不过,这明显的滋事行为,已经不是“地铁吃零食”那么简单,因寻衅滋事行为依法行政拘留梅某,十分正当。

  据梅某交代,因其近来心情不好,想恶心别人,让别人也不痛快,才在地铁车厢内乱扔废弃物且不服从地铁工作人员管理的。这听起来很可笑,就算个人心情再不好,也不能这样撒气,肆意破坏社会公共管理秩序。个人心情不好,可以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化解,绝不能以破坏公共秩序作为代价缓解个人情绪。否则,就将触碰法律底线,寻衅滋事的同时,使自己落得个被行政拘留的下场,梅某的教训不可谓不深刻。

  叫嚣“我吃东西不犯法,警察来了都管不了我”的梅某终于被行政拘留了。可是,如何让这类地铁乘客引以为戒,才更值得探讨。如今,乘客在地铁内“吃喝拉撒睡”的奇葩事件早已屡见不鲜,不仅欠文明,还缺教养。遗憾的是,这样的乘客事后基本都逃脱了惩罚,原因就是地铁方面并无强制执法权。是的,地铁方面没有执法权,但约束乘客不文明行为的办法其实很多。如果乘客做得过分,不仅可以按照今年7月1日施行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将乘坐地铁时的违法违规行为收入信息库;做得太过分,还可以像本次这样,给予违法违规者行政拘留。

  人人痛恨“地铁陋习”。地铁作为轨道交通的一种,空间狭小,而且人多、嘈杂、拥挤,这就决定了乘坐地铁一定会比乘坐地面公交车等,该有更严格的限制措施。从世界范围看,几乎每一个拥有地铁的国家,都对乘坐地铁有着区别于一般公共交通工具的特殊要求。对乘客的不文明乃至违法违规行为,都有严格的约束规定,违反者要面临拘留、罚款甚至牢狱之灾。可见,地铁作为一个比较特殊的公共场所,自有其约定俗成的公共规则,也有自身的特殊规定。对违反者,遭受道德谴责的同时也免不了受到法律的追责。

  日前,包头开往大连列车上的那名“霸座女”,被大连铁路警方处以行政拘留,这给铁路滋事者提了个醒。而本次行政拘留地铁“龙虾男”梅某,同样警示地铁不文明者。“地铁陋习”绝非小事,一旦失控,有可能变成违法犯罪。在一个越来越和谐文明的社会里,“龙虾男”这样的人,将越来越难以被容忍。他本人应该接受教训,也希望这是对所有人的警示。(作者系四川在线特约网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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