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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交通安全绝非仅在“交通安全日”
http://www.scol.com.cn(2018-12-2 9:29:3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刘天放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2012年,公安部向国务院报送《关于将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请示》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12月2日是第七个日子,2018年11月15日,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即日起至12月底,共同组织开展“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

  国家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的意义重大,对促进道路安全畅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加强社会公德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有利于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行业尽责、公众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为切实增强人民福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2018年7月16日透露,截至6月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19亿辆。上半年新注册登记机动车达1636万辆,高于去年同期1594万辆的登记量。全国58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超过百万辆,7个城市达300万辆以上。载货汽车保有量达2470万辆,今年上半年新注册登记载货汽车达172万辆,明显高于去年同期156万辆的登记量,为历史最高水平。同时,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达3.96亿人,新领证驾驶人1325万人。

  我国千人汽车保有量还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但汽车数量迅猛增加,不仅使交通拥堵,造成大气污染,更严重的是,我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已超过10万,居世界第一。数据显示,每5分钟就有一人丧身车轮,每1分钟都会有一人因为交通事故而伤残;每年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达数百亿元。设立“全国交通安全日”,有利于提高全民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有利于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事故居高不下,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够有关。例如,小学交通安全教育仅占很小部分,且多不做考试要求。中学和大学则基本上不设交通安全课。可见,青少年在最重要的成长阶段未能打好交通安全意识的基础。即使是成年人,对交通安全的漠视,也令人担忧。例如,行人“中国式过马路”,驾驶员超速、抢道、路口不礼让行人,以及非机动车“横冲直撞”等违反道路安全规定的行为屡禁不止。

  此外,近年来公交车上,乘客因一己私利辱骂或殴打公交车驾驶员,导致的冲突不断,甚至引发了严重的交通事故。日前发生在重庆万州的因乘客与公交车驾驶员冲突导致的公交车坠江事件,还历历在目,令人十分痛心!可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来共同关注道路交通安全,加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行列显得多么重要。

  其实,“全国交通安全日”每年活动的主题都不同,从2012年的“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到2013年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从2014年的“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到2015年的“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从2016年的“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到2017年的“尊法守规明礼,安全文明出行”,唯有一个主题不变:让更多人深刻认识到交通安全的极端重要性。

  而今年的主题是“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是的,细节十分重要,关乎每个人的生命安全。无论是对驾驶员、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来说,都显得至关重要。任何细节上的疏漏,都有可能造成生命财产的损失。由此,借全国交通安全日的到来,让所有人认识到交通安全的意义重大,实属必要。即便是这个日子过去了,对交通安全也绝不能放松。名义上的交通安全日,当成为每天都时刻牢记的“安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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