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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最后一公里”仍然要依法操作
http://www.scol.com.cn(2018-11-19 8:15:16)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双十一”刚刚过去一周,收取快递成为不少市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不料,烦恼也因此产生。近日,有不少市民打来电话反映说,快递员没打招呼就将自己的快递放在了快递柜或者代收点,结果造成自己拒收失败,只能另付快递费,甚至还有人因此丢失了所购物品。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智能快递柜、快递代收点大量普及。但与此同时,不少人却反映,收件反而没那么方便了,“送的快了,但也懒了”。(11月18日《北京青年报》)

  这边网购越来越兴旺,今年的“双十一”成交量达到了历史最高,那边却是快递“最后一公里”的状况仍然,快递“最后一公里”究竟如何解决?在我看来,要依法操作。

  按照我国今年5月开始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即便不能当面验收,在放置快递柜或代收点前,也应该取得收件人许可。否则,就属于违规行为”。可事实上,许多快递员并没有严格依法操作,而是将快递放在代收点或是收费的智能快递柜。这么做,最有利的是快递员,能够节省很多时间,送的快递越多收入也越多,但对于收件人来说, 除了麻烦、无法拒收外,快递被直接放在快递箱、代收点,其安全系数大大降低。

  快递员为何敢不经过收件人的同意就擅自操作了呢?主要还是因为快递企业不会因此对快递员进行处罚,或者确切地说,这是快递公司默许的行为。快递员既然认为这么做没有什么事,也就照作不误了,只要对自己有利,怎么会管违法不违法的?如果严格遵守法律,快递员会付出更多的时间,遇到收件人不在家,或是小区的门进不去等等,则更难了。而快递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会在心照不宣的情形下默许快递员违反法律操作,故意在收件人的投诉上推三阻四。 的确,从法律的角度看,快递员的擅自行为是违法的,但又怎么样?可以依法赔偿,可向法院起诉,但收件人却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因此,收件人往往都选择忍气吞声。

  解决快递“最后一公里”,需要一些技术力量。比如,有的快递企业在居民小区设置了自助快递柜,只需一个验证码,用户就可以随时取件; 有的快递企业推出了“快递到车”服务,通过车联网技术定位车辆,被授权的快递员可以在无钥匙状态下打开汽车后备厢,将包裹直接装上车,增加了用户收取快递的便利性。这是技术的力量改变,但同样需要服务的改变,现在许多时候,快递柜变成了快递员的“甩手柜”,这是服务质量的下降。但不管快递员怎么做,前提均是不损害收件人的利益。一言蔽之,快递“最后一公里”仍然要依法操作,畅通维权渠道才是制胜之道。(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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