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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限薪令”不要给违规操作留任何机会
http://www.scol.com.cn(2018-11-13 8:26:5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王军荣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演员“限薪令”终于落地。11月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在网站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节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遏制影视圈追星炒星的不良倾向,严格控制综艺节目嘉宾片酬,加大网络剧治理力度。今年以来,广电总局对影视圈不良作风的整治力度不断加强。不过,有制片人告诉记者,有明星明确提出不降薪,要求对损失换一种方式补偿。不过,也有上市公司董秘否认这一说法,认为违规操作不现实。(11月12日《证券日报》)

  演员的薪酬太高,导致影片质量低下,这是当下最令人诟病的,因此,演员“限薪令”也就应呼声而出,根据规定,每个综艺节目全部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的40%,主要嘉宾片酬不得超过嘉宾总片酬的70%。具体到电视剧而言,每部电视剧网络剧(含网络电影)全部演员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演员“限薪令”是下了一场及时雨,值得肯定。

  根据新丽传媒的招股说明书披露,2016年支付给天津欣喜相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女主周迅方)的《如懿传》剧组劳务费用为5350万元,支付给东阳横店连俊杰影视文化工作室(男主霍建华方)的劳务费用为5072万元。这意味着仅两位主演的公开片酬占总制作成本的比例接近35%。拿天价报酬的演员实在太多了,要不然,范冰冰也不会被罚那么多了。对于演员“限薪令”,一些明星自然不太愿意,毕竟钱拿得少多了,因参与综艺节目《中餐厅》薪酬超标,赵薇、舒淇退回4000万元,拿到手的钱却被退回,自然不太情愿。对于演员“限薪令”,一些明星信奉的仍然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求换个名目进行补偿,更有甚者要求通过境外银行转账。这样明着明星是降薪了,但实际上却没有降,这是从“暗中”消解规定,这些明星可谓是“心”不死,并没有吸取教训。当然,一些明星之所以有如此想法,一方面是出于以往的经验,认为管理多是一阵风,等风头过去了,“限薪令”也就名存实亡了,另一方面是出于监督的消极对待,认为监督没有那么厉害,可以随自己的意思消解,一些明星这么想,不是智商有问题,而是凭借以往的“经验”,更觉得凭借自己团队的“聪明”,是没有问题的。对此,更需要认真对待,不留下任何漏洞,关键是做到:其一,将“限薪令”变成“透明令”,演员的报酬不仅要上报,更要公开,演员在哪部戏中能够拿到多少报酬是透明的,这样既利于民众监督,又利于全额纳税,而不会出现偷税漏税现象;其二,给予最为严厉的处罚。《通知》已经提出惩罚措施,如果制作机构无正当理由或隐瞒不报嘉宾薪酬情况,一经查实,由所属协会上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视情况依法采取暂停直至永久取消剧目播出、制作资质等处罚措施。这些惩罚措施更要落实到位,不能在某个环节“卖了人情”。

  演员的“限薪令”要名至实归,这需要财务透明规范,需要监督全方位有力,需要惩罚严厉到位。如此,才能倒逼明星放弃高报酬,回归市场,而不是在“限薪令”下如鱼得水,仍然赚个盆满钵溢。(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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