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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让强占母婴室的低俗行为影响哺乳母亲
http://www.scol.com.cn(2018-11-5 8:39:21)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严奇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近日,有媒体曝光了一起“‘低头族’玩手机霸占母婴室”的新闻。在新闻视频中,某男士无视一位待哺乳妈妈要求,长时间坐在母婴室当中不走,引得不少网友的愤慨。

  即便是未入学堂的孩子,都知道“男女有别”。母婴室作为女性哺乳的封闭场所,对男性的道德要求与女厕无异。无论该男子与广大女性有何“过节”,“强占母婴室”实在令人感到可耻。

  作为一个涉及女性隐私的公共场所,母婴室纵然无人使用,都限制男性进入。如今,有男性堂而皇之的坐在内中,并掏出有摄像功能的手机玩弄,很难想象该男子到底是何居心?即使该男子并无明显的偷窥意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强占母婴室的行为,也能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定性。

  值得思考的是,新闻中的妈妈仅仅是用吸奶器取乳,未将孩子带在身边。倘若是遇到一位急需给孩子哺乳的母亲,那该何等着急?从强占高铁地铁座位,到赖在母婴室中不走,生活中总是能见到“一坐不起”的低素质之人。面对男性强占,哺乳期的女性往往处于弱势一方。而对此行为的管理与遏制,决不让无辜民众“受累”。

  事实上,进入“二胎时代”,我国对母婴室的数量要求越来越大。在硬件设施日趋完善的同时,对“软件”管理的要求也尤为凸显。例如,不少母婴室门前,虽贴有“男士止步”的字样,可却没有更多的安全提示,遇到有人强占,民众往往不知所措。加之,缺乏动态的巡视管理,也难以防范部分无良分子的偷窥行径。

  有关部门除了要进一步完善母婴室建设标准,在原有硬件基础上,明确公共环境下的管理要求。还有必要在法规上做出细致的规范,对干涉女性哺乳的行为,给予更强的惩戒。同时,各大公共场所,还应该建立一套应急机制,能在遇到突发状况时,能紧急召唤保安,驱赶强占人员。

  保护哺乳期女性的权益,体现的是一个社会对下一代的关爱。面对无视女性尊严的无赖行径,不能轻言放之,相应的惩戒与防范必须同步跟上。也期望有更多的民众能加入到,关爱哺乳期女性的行列当中,让低俗之人暴露在阳光之下,接受道德的长期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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