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对于父母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患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持子女照料陪护,并给予每年不超过15天的照料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10月24日《新京报》)
近几年,随着独生子女父母变老,照料老人的现实需求日益剧增,一些地方出台了照料老人的假期,包括山西在内,河北、江西、浙江、甘肃等多个省份都明确了给予子女“灵活休假”以照料家庭老年人的福利政策,但是,能够具体落实到位的很少,其根本原因是缺少“暖推手”。
一事业单位员工称,“我们的档案工资只有几百块,其他的是绩效工资。如果休探亲假的话,几千块就没了。”虽然国家规定,探亲假期间不扣工资,但这部分工资仅为基本工资,大部分绩效工资则会被扣掉。至于一些企业,一切以赢利为目的,员工上一天班,给一天工资,双休日和其他正常的法定节假日都不能保证,何况探亲假?如不根本上对探亲假进行改革,为探亲假打造“暖推手”,不管是探亲假,还是照料假,都难以落地生根。
其实,1981年国家就出台过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但是,这些年,在企业甚至是机关事业单位,能够顺利享受休探亲假的人并不多,实际上,该假期已“名存实亡”。 国务院于2017年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鼓励制定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但是,需要具体的落实举措,需要打造温暖推手。最少应该有三个温暖推手。之一,保证用人单位利益的温暖推手。对于落实探亲假的用人单位,按照人数、次数实行税收减免政策,不让单位吃亏。同时,对于落实探亲假的用人单位要大力弘扬,调动起落实探亲假的积极性,打造单位敬老文化。之二,保证劳动者权益的温暖推手。劳动执法部门应该做好监管,通过大数据,对于职工的老人进行摸底,监督单位落实探亲假。这个工作,应该联合工会部门共同进行,为劳动者权益保障打造“温暖娘家”,打造敬老文化的法制保障。之三,弘扬敬老爱亲的温暖推手。就是我们应该大力宣传和普及探亲假,打造社会探亲文化,弘扬敬老风尚,让人人都知道探亲假,用人单位以落实探亲假为责任担当,人人以用好探亲假为光荣,打造敬老文化的舆论氛围。
“探亲假”是温暖假、文明假、和谐假,是助力敬老文化“开花”的重要载体。笔者期盼探亲假昂扬回归,期盼各地能够打造落实探亲假的温暖推手,推动探亲假回归、落地、生根、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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