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温州市将试点开展丧事集中办理服务,作为试点的大南街道、蒲鞋市街道,丧事办理将统一集中到温州市殡仪馆进行,届时,两个街道区域内将不再允许开设灵堂。网友质疑规定不尊重传统丧葬习俗,市殡仪馆有借机垄断经营之嫌。也有专家表示,当地民政部门此举无任何法律依据,集中到殡仪馆办丧事,则属于强制消费。(9月30日《新京报》)
“殡仪馆统一办丧事”,这样的想法很前卫,很新颖,目前还是第一次听说,查阅资料,也没有找到“前车之鉴”。为何要实施“殡仪馆统一办丧事”?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了回应,从回应来看,似乎也是有道理的:丧事集中办理试点服务目的在于避免丧事扰民、办丧事铺张浪费。从这个层面来看,“殡仪馆统一办丧事”确实能够起到殡仪馆所说的作用。在倡导生态殡葬、文明殡葬、新式殡葬的大环境之下,“殡仪馆统一办丧事”也有一定的意义。
但是,“殡仪馆统一办丧事”首先需要看看其存在的问题。
一个方面是,涉嫌垄断经营。在一个地方,基本上对于殡仪馆是没有选择的,按照殡葬属地管理的规定,一般情况,当地居民需要在当地殡葬,才能拿到死亡证明,而且一个地方只有一家民政部门经营的殡仪馆。在这种情况下,民政部门经营的殡仪馆就是事实上的“一家独大”,丧户是没有选择权的。实施了“殡仪馆统一办丧事”之后,丧户只能在“一家独大”殡仪馆办理丧事,这不就是垄断经营吗?
一个方面是,涉嫌侵犯权益。在家里怎么设灵堂、吊唁等是百姓自己的事,是他们自己的权利。葬礼是我国重要的民族文化、民族传统,强行规定去殡仪馆办理,有违民族传统文化,也有违法律规定。另外,百姓在家里办丧事的花费可以自己衡量,但是到殡仪馆办理,就需要收费,属于强制消费,不管有没有优惠,都是强制花钱。
“殡仪馆统一办丧事”不是不可以,但是要“彬彬有礼”。也就是说,不管初心是什么,都必须按照自愿原则,不能强迫,要把选择权交给老百姓。如果认为这种方式很好,那也应该是积极引导,让老百姓看到“殡仪馆统一办丧事”的好处之后,自愿接受这种新的服务模式。
还需要知道殡葬是公益事业,即便需要强制推行“殡仪馆统一办丧事”,也应该多从公益角度进行综合考量,比如价格一定是亲民的,一定要比自己在家办理丧事花销要小、效果要好。而不是把“殡仪馆统一办丧事”当成一本万利的生意,最终留给老百姓的印象是,你打着文明殡葬的名义,强行从老百姓口袋里掏钱。
对于丧事殡期、办丧规模、出殡时间、出殡路线、酒席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管是对的,万万不能把“殡仪馆统一办丧事”变成了“老百姓伤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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