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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弃老人获刑,是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http://www.scol.com.cn(2018-9-17 7:54:25)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黄齐超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去年5月下旬,绵阳市平武县先锋村村组干部到80岁的贫困户张老汉家走访时,发现其已死在家中。当地公安机关查明,张老汉独自居住,去世前曾多次因病住院,并求助司法部门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但一子四女均未有效履行赡养义务。9月13日,平武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判决张老汉的儿子有期徒刑两年;女张某乙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女张某甲、女张某丙、女张某丁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9月16日 澎湃新闻网)

  80岁的贫困户张某,生育四女一子,到了儿孙绕膝的年龄,多么希望能得到子女给予自己最低的生活保障,以及精神层面上的赡养。可是,因家庭琐事,五个孩子没人愿意收留,也都不愿赡养老父亲,张老汉无奈独居。去世前,老人生病住院,村委干部进行调解,子女们不去探病;老人求助司法部门,但子女无视司法部门的规劝,依然不履行赡养义务。

  老人含辛茹苦地把孩子抚养成人,帮他们成家立业,可现在,五个孩子却养不起一个老人?这在我们看来,是个多么具有嘲讽意义的笑话。生病的老人得不到子女的赡养,又备受疾病的折磨,身体和心理上都是一种难捱的煎熬。从某种程度上,这些是张老汉死亡的诱因。更令人耿耿于怀的是:老人病死家中,五个子女浑然不知。他们受到法律的审判和舆论谴责,当然是罪有应得。

  生儿育女防备老,这句俗语虽然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但时至今日,它还应当是值得依赖的养老法宝。众所周知,善待并赡养父母,力所能及地给予老人物质及精神上的呵护,是天经地义、人伦常情、道德底线;同时,它也是一个人应尽的法律义务。羔羊跪乳,乌鸦反哺,动物尚有感恩之情,善待父母之意,然而,一些子女却不懂得爱老、敬老、养老,远不禽兽,令人嗟叹。

  可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像新闻中张老汉的子女那样,不感恩父母,不积极履行赡养的法定责任,反而做出虐待老人、遗弃父母的违背道德和法律的事。每当此类事件发生,周围的民众和网友都义愤填膺,谴责子女的不孝与违法。然而,如果当地司法部门不介入,仅凭社会舆论谴责,则无法触及不孝子女的道德自觉,也唤不醒他们内心的法律意识。

  现在,平武县法院公开审理了张老汉死亡案件,五个子女因遗弃罪而分别领刑,这不仅是对当事人的惩戒,是一次普法教育;再者,遗弃老人获刑,也将对那些不赡养老人的子女产生震慑。我们期待所有的人都能履行赡养义务,也希望法律追责能成为常态。(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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