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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双方签红包禁令能管得住红包吗?
http://www.scol.com.cn(2018-9-8 9:33:2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张立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黑龙江省发布《黑龙江省医务人员收受“红包”处理暂行规定》,患者入院后要与医院签订《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接到医务人员上交“红包”后,医疗机构相关责任部门要依据职责将其存储到“红包”专用账户,最终红包将上缴至纪委违纪专用账户。(9月7日 黑河封面)

  患者送红包、医生收红包问题,早前是个“历史遗留问题”,如何解决红包问题,确实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签红包禁令,患者不能送、医生不能收,这个初衷能不能达到,一纸协议就可以管住送收红包的欲望吗?

  患者送红包,无疑是希望医生认真细致尽心尽力的救治患者,有的患者确实因为担心“无红包冷治病”发生在自己或家人身上。在对医生收受红包监管尚且没有系统化的背景下,一些患者的忧虑推动了给医护人员送红包的潜在“自我保护意识”,这种利己性不应过分被苛责。

  但另一方面,患者的这种忧虑并非杞人忧天,其合理的担忧需要得到疏解。部分患者送红包,确实扭曲了医患双方的关系,也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医生职业环境秩序,客观上可能诱发一些医生拜金倾向的现实化,以医治权换取患者或家属更多的物质或其他利益。

  当然,一些医生本身缺乏医德,也缺乏法律意识,其利用医患双方在治病信息上的不对等性,额外收受、索要红包或其他不当利益。有媒体就曾曝光过各种隐蔽、明目张胆的收受红包行为。这些行为,患者深恶痛绝,对于医生队伍健康成长也非常不利,更破坏了医患双方相互信赖的服务关系。

  黑龙江省出台医患双方红包禁令,本意是约束双方,但正如“锁是防君子不能防小人”一样,即便有了红包禁令,但如果单纯依靠这一禁令,其他配套措施没有形成完整的禁止栅栏,很难想象禁令的效力会有多大。签订红包禁令,绝非黑龙江一地之实践,其他地方也曾推出过相应的举措,医患双方都有不同的反应,效果也千差万别。

  红包禁令,对强送或强索红包等行为后果和治理举措都明文规定,有助于约束一部分医患双方,但尚不足以保证患者的焦虑可以完全化解,也不能完全约束医生收受红包的行为,甚至还会引发“医生被设定收受红包”的潜在定性上,因此,规范医生的医治行为,严格落实党纪、刑事等规则、规章和相关法律,完善医疗机构杜绝红包发生的机制,堵塞住医患双方潜在的欲望举动,会强化和肃清就医、就诊的忧虑症结。

  从医者仁心到有规范性规则约束的职业医生,需要从患者、医疗机构、医护人员队伍管理规范机制等方面不断完善,相信这些系统性措施的运用,为从根本上铲除医生收受、索取红包有个了断,保证患者利益和医生队伍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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