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社会民生 >> 正文
预防医疗纠纷重在沟通互信和源头控制
http://www.scol.com.cn(2018-9-8 9:20:32)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林霜
作者:胡建兵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将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明确提出开展诊疗活动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范,恪守职业道德。通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强化医疗服务关键环节和领域的风险防控,突出医疗服务中医患沟通的重要性,从源头预防医疗纠纷。(9月2日法制网)

  近年,医疗纠纷不断,有医务人员被打伤的;有的医生被强行下跪道歉的;还有的被迫戴头盔上班的。面对不断发生的医疗纠纷事件,为了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国务院制定《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从制度层面推进医疗纠纷的依法预防和妥善处理,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条例》明确了医疗纠纷处理的原则、途径和程序,重点强调发挥人民调解途径在化解医疗纠纷上的作用,并从鉴定标准、程序和专家库等方面统一规范了诉讼前的医疗损害鉴定活动。《条例》对不遵守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出具虚假鉴定结论和尸检报告、编造散布虚假医疗纠纷信息等违法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从《条例》的这些内容来看,一方面注重以患者的利益为最大考量,另一方面更是注重从源头上进行防控。医疗纠纷不仅仅给社会治安带来了威胁,影响了正常医疗秩序,同时也给医护人员带来了沉重的心理负担,甚至对医务人员职业安全带来了威胁。要想从源头上控制医疗纠纷的发生,必须在医患之间建立起真正的互信,应该先厘清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如果医患之间没有互信,如果不从源头上控制医疗事故等发生,就算配备保卫人员陪诊,把患者和患者家属像“犯罪分子”一样守着,只能让患者和患者家属对医院产生更大的不信任感,稍有语言不和或肢体接触,可能会引发更大的冲突。

  这几年,看病贵、看病难现象越来越突出,加上一些医护人员在医治过程中服务不到位或者与病人家属之间沟通不够。病人和病人家属在患者医治过程中积压了一定的怨气,稍有不满,容易暴发。还有一些病人和病人家属缺乏法律意识,发生医疗事故等后,往往不通过正常途径去解决,而是把气出在医护人员身上。更有一些人为了获得更大的利益,通过“医闹”故意把事情闹大。但不管是什么原因,医患之间缺少信任和沟通是医患冲突的主要原因。

  病人到医院看病,有求于医生,通常情况下,绝大多数患者还是比较尊重医护人员的。如果没有什么不满,不太可能吃饱了没事干,到医院来寻衅滋事。如果各地医院把虚高的各种费用降下来,真正从患者的角度思考问题,不乱开药,乱做检查、乱动手术;如果对患者的病情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向患者家人说清楚,让病人家属有一个心理的准备,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一旦发生意外,也就可以防止情绪失控。总之,如果医院和医生真正把患者当亲人、当家人,做到服务到家,就可以赢得患者和患者家属的信任,就会减少各种矛盾冲突的发生。

  要想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关键是要改变医院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弊病,给患者有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要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改变医院和医生在人们心目中的不佳形象。要让患者和患者家属在遇事后有一个顺畅的诉求渠道,使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只有从源头上控制,才能使医患之间建立互信,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