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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的归违纪,违法的归违法
http://www.scol.com.cn(2018-8-26 7:40:59)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李忠卿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日前,经牡丹江市委批准,牡丹江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牡丹江市委原书记张晶川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涉案人员林口县委原书记任侃,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李常武,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韩震霖党纪政务处分。(8月24日澎湃新闻)

  笔者曾写过一篇评论,被多家媒体刊发,题目就叫“免职也免不了责”,痛斥当下违法不咎、执法不严问题,一些本应依法严惩的腐败分子被从轻发落,以免职替代坐牢,乌纱帽成了护身符,老百姓对此表示强烈不满。

  牡丹江一次就有三名官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力度看起来很大,但是结果让人不甚满意,原因只有四个字——轻描淡写,违法变成了违纪,如此变相保护,并不能起到震慑效应,只会给违法乱纪官员传递一个错误信号,免职可以消灾,用不着担心被法办。

  就林口县委原书记任侃被降职来看,行贿的罪行已经被证实,虽然数额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大,但是触犯法律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这种情况下,当地纪委完全可以将案件移交给检察机关,而不是捂着掖着,内部“和谐”处理。

  行贿是一种罪行,触犯了党纪国法,必须受到严惩,至少也应双开,可惜,当地并没有较真,以“降”代法,以“情”代法,仅仅降职了事,变成了科员,难不成违法之后还会以观后效、东山再起?

  反腐败斗争这么多年来,为何苍蝇与老虎赶不尽杀不绝,恐怕与心慈手软有关,违法的只作为违纪处理,违纪的最多只是口头警告,如此这般,难怪官场生态难以净化。还是那句话,违纪的归违纪,违法的归违法,对待某些腐败分子,必须斩立决,以免职与降职替代法律终究是行不通的,民意这关更是过不去。(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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