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温江市民王彬如因为与朋友打“5元钱麻将”被拘留15日,为了撤销这项错误处罚,她耗费了近7年时间。2011年8月20日,王彬如与朋友任恒全、刘琼在温江杨柳东路上的“金海岸”茶楼玩牌,玩的是5元一局的“血战到底”(四川麻将)。3个小时后,三人被温江区公安局抓获,王彬如被拘留15日,其余两人分别拘留12日。从拘留所出来后,王彬如等将温江区公安分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对他们三人的行政处罚,但一二审均败诉。王彬如不服,坚持申诉。2018年6月28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一、二审法院的判决,同时撤销温江区公安分局的行政处罚。(8月14日 澎湃新闻)
中国人自古都有麻将娱乐和消遣的习惯,特别是在每年春节期间,亲朋好友聚在一起,茶余饭后来一场小麻将,带点小刺激,输赢控制在三五百块钱,这本身就是一种小赌怡情的娱乐行为。可如果要是以打麻将来赌博,可就不是三五百赌资所能控制了的事情,赌徒们既不是亲朋好友关系,动辄赌资不是三五千,就是好几万,赢了沾沾自喜,输了垂头丧气,甚至还要影响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这就是“麻将赌博”的典型案例。
至于成都温江市民王彬如与朋友打麻将属于“麻将娱乐”,还是“麻将赌博”,作为公安执法者只要稍做调查和了解就知道属于那种情形。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规定,现场收缴赌资价值合计在人民币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属赌资较大。假如是这样的一个情节,被定性为“麻将赌博”,当事人也无话可说。毕竟从目前情况看,打麻将是否违法,在我国还没有统一标准。所以,就本起案例来说,我们只好按照四川地方规定来考量。可现在问题是,王彬如等人被警方现场查获的575元“赌资”,尚未达到“赌资较大”的标准。再者来说,王彬如与一起玩牌的另外两个人之间又是亲友关系,玩牌不属于以营利为目的。
由此可见,温江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等规定,对王彬如予以行政拘留15日的顶格处罚,存在适用法律错误、处罚畸重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裁定该处罚决定“可能存在违法或显失公正的情形”并指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是必要的纠偏。王彬如希望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失去15天自由挽回损失,也是其正当权利。
所以,这个案例也为我们行政执法者提了一个醒,在处理“麻将娱乐”和“麻将赌博”问题上,不要混淆两个截然不同概念,更不能有权就任性执法。否则,不仅让执法者蒙羞,同时还会让行政执法权丧失公信力。(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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