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评论 >> 网聚蜀语 >> 正文
“党员”身份不是面子应是担当
http://www.scol.com.cn(2018-8-1 7:52:17)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隔山打鸟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党员是构成政党的基石和细胞,每一位党员都应把党员的身份当作自己一辈子的底色。“党员”身份绝不是想亮就亮、想藏就藏的。近日,有党员酒驾被查,当被问及“在公安机关做笔录时为什么隐瞒党员身份”时,其坦言:“当时想着酒驾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事,如果再表明自己是党员,怕丢面子。”(7月31日澎湃网)

  一个党员,如果连自己身份都不敢承认,还怎指望其树牢“四个意识”,做到对组织忠诚,又如何期望其能坚定党的宗旨信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一定程度上说,这样的党员只能是徒有虚名,自毁党员形象,已经不具备合格党员的要求。也难怪其披着党员的“袈裟”,却做出酒驾这一违纪违法的行为。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类似于此的党员绝不是个别,有大学生党员毕业应聘时,羞于提及党员身份;有的党员干部为了出入境方便,隐瞒党员身份;有的党员在大是大非面前,不敢坚持原则,忘记了党员的身份;还有的党员在灾难面前,不愿冲锋在前,忘记了党员誓言。纵观这些表现,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当有利于实现个人利益时,就会想起和乐于使用自己的党员身份。当无助于个人利益,甚至会让自己的利益受损时,就会对党员身份避之唯恐不及。

  就酒驾不敢承认身份的党员来说,其虽说是怕丢面子,其实是担心党员身份一旦暴露将受到党纪党规的处理。在其酒驾时已经把自己的党员身份忘得一干二净,否则,又怎会去违纪违法,抹黑自身的党员形象。事实上,像这种违背党性原则和组织纪律,违反党章、党纪,不公开承认自己党员身份,其已经不能算是一个真正的党员。

  “党员”是面子,本身就暴露了其作为一名党员的不纯洁。党章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既然如此,“党员”是面子的说法岂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这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之一,作为一名党员知法犯法公然酒驾,成为反面典型,其先锋模范作用何在?其入党时向着党旗许下的铮铮誓言岂不成为耳旁风。如今回过头来看,其入党动机还真值得考究。

  “党员”应是担当。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员必须勇于担当,需要有强烈的身份意识和责任意识。而不是把“党员”身份当作光宗耀祖的面子,更不是当作自己违纪违法的挡箭牌。作为一名党员,应时刻践行“两学一做”要求,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树牢“四个意识”,始终把为人民服务记在心上,抗在肩上。

  该事件无疑给党员队伍日常管理以警示,从严党员队伍管理永远在路上。既要严把党员“入口关”,首当把那些入党思想和动机不纯者拒之于党员队伍之外。又要严把“监督关”,对于这些不敢“亮身份”,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违纪违规的党员,加大惩罚力度,增大其违规成本,甚至是驱除队伍之外。同时,还要严把“教育关”,通过常态化教育,让广大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相关评论:
  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来源及作者姓名    
版权声明:
1、天府评论所登载文稿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天府评论立场。
2、作者投稿确系本人原创作品,严禁剽窃、转投他人作品,若由此引起任何法律纠纷,与天府评论无关。
3、作者向天府评论投稿时,就已表明同意四川在线全权使用本稿件。
4、欢迎网络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转载时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5、欢迎传统媒体转载天府评论文章,请与编辑联系获取作者联系方式,并支付稿费与作者。
6、传统媒体转载不支付作者稿费,网络媒体转载不注明来源及作者,天府评论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