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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霸男霸女,“霸座”行为都不可宽恕
http://www.scol.com.cn(2018-8-25 8:27:58)  四川在线-天府评论    编辑:盛飞
作者:贾合祥   投稿邮箱:scolpl@163.com
  8月22日凌晨T398列车济宁段,一女子购买无座车票后强占女孩座位,女孩找来乘务人员协调。乘务员查看占座女子的车票,是无座票,一直劝说协调,女子到最后也没有起身。从凌晨四点到六点,买了有座票的女孩在车厢里站了两个小时。(2018-08-24澎湃新闻)

  真是无奇不有、无独有偶,“霸座男”还未走,偏偏又来个“霸座女”,这霸男霸女,你们究竟怎么了,咋就连做人的一点常识都不懂,一点颜面都不顾?

  先说“霸座女”吧,真比“霸座男”更霸,你买的本是无座票,岂可占着他人的座位让人家一站两小时,于心何忍?对号入座,这是乘车的基本规矩,持票人对对应座号的权利岂能被非法剥夺?在列车还不能满足人人有座情况下,你买了无座票这是自然,也是你认可的,岂能去霸占他人座位?

  再说霸男霸女,都真够“铁屁股”了,坐着他人的座位是如此的心安理得,无论乘务员还是其他人员,谁劝也不行,讲什么也不管用,只三个字——起不来。如此霸气十足,他们也只配三个字——真缺德!霸男霸女站不起来,只能说明他们道德在沦丧,心中连基本的“底线”都没了。同时也说明,我们的列车管理还是偏软,为什么不可对“霸座行为”实行强制措施,乘警是干什么的,难道这样的无赖行为不在管理范围内吗?难道乘客的权利眼睁睁地看着被人非法剥夺吗?

  尽管霸男霸女很霸道,网友很气愤,甚至不惜“人肉”“霸座男”,但更令人焦虑的却不在霸男霸女的本身,而是他们这种无赖行为,以后还会不会出现在更多人身上,再来个“霸座大爷”“霸座大妈”什么的,让“霸座”成为一种恶俗?因此,对霸男霸女我们不能只是愤恨,关键还是要想办法,如何维护好列车和谐、快乐的乘坐环境。

  有律师指出,高铁列车的乘务人员应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运行服务,有制止不文明乘车行为的义务,但并没有行政处罚权,而乘警作为列车执行公务人员,有权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采取合理处置措施或直接当场进行处罚。根据《铁路旅客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强行占座属于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的行为,“铁路部门可根据相关规定,对不文明乘车行为进行处罚。” 《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禁止实施扰乱铁路运输指挥调度机构以及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的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看来,霸男霸女的“霸座”行为,不只是违反社会公德,更是一种扰乱火车乘车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其相应的治安处罚,不可宽恕。当然,“座霸”行为毕竟算不得“恶极”,我们并不希望因此如何惩罚一个旅客,但如果对这样公然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宽恕了,那就是对不文明、不道德行为的纵容,对乘客权利的不尊重、不负责,就不利于维护社会公德,也是对列车执法管理形象和对社会和谐与国家形象的损害。所以,无论的霸男还是霸女,对任何“霸座”行为都必须让他们付出代价,依法处理,起码要让他们上失信“黑名单”,这样,“霸座”行为才可能被杜绝。(作者系天府评论新闻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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